20.第二十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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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間從欣賞美麗的小姐姐,變成了洶湧的對柳家女的怒其不爭。

無論是薛寶釵和王熙鳳的人間清醒,或者是黛玉暗藏的玄機,還是賈母的柔和,即便在曉得最終結局,眼前的花團錦簇還是非常熱烈的,非常吸引人的。

此時此刻,院子裡靜悄悄的,隻聽聞柳家主母的哭泣和訴說。

“.....我隻當他氣憤當頭,動了些手腳,誰能想,回到家中,太醫診治之後,搖了搖頭,說不能治了,下半輩子隻能夠躺在床上。我真傻,那個時候我想著我的女兒真可憐,下半輩子該怎麼辦啊!她沒說其他的。誰知道等晚上,發起了高熱。這才發現,離家那天,那畜生用燒棍,生生燙傷了她的胸口。”

“我的兒啊,嫁出去的時候笑臉盈盈的,說會好好做人婦,必然不會讓我丟臉。”

“誰曾想,嫁出去,就丟了性命。”

“從小到大,在家也是五指不沾陽春水的姑娘家,金尊玉貴長大的。為了讓她有一門好親事,狠下心來教養。哪裡能這般糟踐。”

“當初他來求娶的時候,我從未為難過他,就是希望他對我女兒好些。”

“當初我女兒想和離,我......”

“我真是後悔啊!”

至於後悔的是什麼?後悔的是沒有擦亮眼睛給自己女兒找一個好的夫婿,還是說沒有在初次聽聞女兒受傷的時候顧著臉麵沒有去將女兒帶回來。

張嬤嬤心驚,隻道是宮廷之中傾軋狠辣,卻未曾想京城之中的官宦人家也如此。俗話說,至親至疏夫妻,水乳交融並不能夠抵達對方的心靈彼岸。反而相處之間的摩擦會激發人性的惡意。

幾個未婚的姑娘此時此刻更加忐忑不安,膽小的迎春忍不住抹了一滴淚水。

黛玉屏退眾婢之後,拿起刑律,告訴對方

“若你願意狀告女婿害你女兒性命,他需要徒三年。”

“但是若你的女兒當初告你的女婿虐待,他需要掛掉胡子。”

柳家女的母親驟然聽聞“我恨不得剮了他!”

聽到此言,黛玉微微笑著“你不怕影響你後輩的名聲?”

“嗬——”柳家女的母親恨恨地說“有什麼好怕的。如今的哥兒不是我帶大的,乃是家中庶子,如今頂門立戶。”

黛玉想到當日,那名忿忿不平得到諸多誇讚的大哥,覺得世事真是諷刺。

“既然如此,還請姐妹們助我。誰願意做訟師,綠竹取筆墨來。”

由黛玉主筆,探春捉刀,鳳姐添加些狠辣的言語,寶釵潤色,湘雲拿起紅墨添上了一首詩。

“我為女子,薄命如斯!

韶顏稚齒,飲恨而終。

慈母在堂,不能奉養。

王君王君,今當永訣!

我死之後,必為厲鬼。

君家祠堂,日夜難安。”{1}

惜春擅畫,徑直畫了一個血紅血紅的鬼麵圖。

柳家母親喃喃吟誦,哭嚎聲音停住,淚水卻更加洶湧。

“兒啊!”

柳氏狀告女婿的事情很快便攪動了京城,在輿論的壓力下,京兆府判了王家郎君問斬。

這件事情讓大觀園姐妹們大受鼓舞,她們第一次品嘗到文字帶來的力量和文字能夠殺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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