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閣老聞言立刻心中明了!甚至一直關注著張居正的張四維發現,首輔的嘴角微微翹起了片刻。
就在當天下午的時候,有一個驚人的消息快速在京師中流傳開來!那就是以督察院禦史趙明華為首的三十個人全部挨了處分!其中趙明華受到的懲處最重!罷官,抄家,全家充軍邊疆,終身不到返回!
至於其餘的二十九個人也遭受了不同成都的懲罰,從罰俸到罷官都有!理由嘛,從大不敬到包攬訴訟等不一而足!總之,這三十本奏本全被準了!
消息一傳出,京師官員當中頓時大嘩!因為朝廷已經很久沒有一次性處罰過這麼多官員了,這讓官員們覺得接受不了!這些官員早就被長期的自家人掌權慣壞了!
因為是文官掌權,文官自然要對自家人客氣一些!畢竟今日你處理了彆人,下次如果自己犯事兒了,自然也希望彆人網開一麵!所以朝廷對文官的處置越來越輕了!
而且他們習慣了這種情況後不但不覺得是問題,反而鼓吹什麼刑不上士大夫!反正他們認為自己是讀書人,總得有些特權的!所以議論這件事情的官員和讀書人都認為判罰太重!
誰知等到傍晚的時候又有消息傳出來,說這件事情根本就不是閣老們決定的,是陛下欽定的!連閣老們求情都被訓斥了!
具體原因就是陛下體恤幾位閣老辛苦,親自送了一些水果點心過去,結果在翻看奏本的時候發現了彈劾的文章。陛下初看的時候雖然有些不高興,但並沒有說什麼。可是等他看到趙明華在國喪期間納妾的事情時,這才勃然大怒,欽定的罪名!
隨後更有準確的消息傳來,趙明華的罪名確實了!其實趙明華原本就比較貪花好色,奈何家中有錢,經常買人入府倒也不礙事。隻是他在幾年前去河北滄州辦事,當地官員自然要請他觀賞一下滄州的美景,其中自然少不了滄州本地的青樓楚館!
結果他就相中了當地青樓一個剛剛出道的清倌人,還執意要花錢買下!奈何這名女子剛剛出道,還沒成給青樓掙出足夠的銀子,鴇母自然是不肯放人!所以尋了個借口說自家的姑娘要買走也可以,隻是隻做妾,不做尋常的丫頭!
趙明華自然知道這隻是一個抬價的手段,奈何他確實相中了這個清倌人,所以他一擲千金,用七百兩銀子買下了這名清官人不說,當場還寫下了納妾的文書!
有了這筆銀子,又對手下的姑娘有了交代,鴇母自然是痛快放手!可是誰都沒注意的是,他們寫下買賣文書交的那一天,距離國喪結束還有六天時間!
在這個時候,文官在大明的勢力已經很大了,大部分官員覺得自己才是朝廷裡說的算的人,難免不重視規矩。再加上萬曆帝年紀小,缺乏威懾力,而趙明華又是色欲上頭,完全忽略了還在國喪時間。
最關鍵的一點,趙天華本人就是禦史,隻有他挑彆人的毛病,哪有人敢找他的岔子!所以忘乎所以之下就寫下了納妾文書,興高采烈的抱得美人歸!可是這份文書在衙門裡的存檔偏偏就落在了劉昊嘉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