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他送一些東西,比如說我刺繡的手帕之類的。”
“他也很喜歡,而且照單全收,還說什麼他覺得林小魚是真的無趣之類的話。”
“還說如果不是因為小時候的娃娃親,他說什麼都不會和林小魚在一起,甚至還和我說過,如果不是因為林小魚,他一定會娶我!”
“就是因為他說的這些話,所以我才堅信,顧長景一點都不喜歡林小魚,他也是受害者!”
林小曼回憶當初的事情,除了懷念之外,更多的恨!
她恨自己當時怎麼沒看穿這個渣男的真麵目!
“後來有一天,我在樹林裡崴了腳,當時他正好路過,我就讓他過來幫我。”
“我承認,我當時的確是有勾引的意思,所以故意露出了肩膀和腿。”
“他不僅摸了,還和我親嘴了!”
“再之後,我們兩個就在一起了、”
警察問道,“顧長景說是在小樹林裡,你壓下他做的這種事。”
“你們到底是什麼時候?”
“反正不是在小樹林裡的時候,第一次是在顧家的後院,他在那裡有一個小房間,他拉著我在那裡搞的!”
“第二次是在河邊,第三次才是在小樹林裡,我也不知道是哪次懷的孕。後來我發現懷孕之後,就去找他了,然後還有周浩銘。”
之後發生的事情基本上都傳開了,林小魚也都提供了。
“那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你們一開始就是兩情相悅嗎?”
“當然可以!”林小曼說道,“他說第一次就懷孕了是吧?那行,我有很多他給我的東西,都是在我懷孕之前!”
“我的孩子是在醫院拿掉的,那裡的病例已經寫了我懷孕幾個月!”
“現在那些東西都在我家裡,讓我藏在了小屋炕頭上的一個小暗格中,除了我之外,沒人知道。”
為了準確一點,林小曼還畫了一個簡易的地圖,告訴他們暗格到底在什麼地方。
警察這邊問完了之後,立刻派人去取。
為了不打草驚蛇,去的是一個便衣、
當時已經晚上了,村子裡的人基本上都在家裡,根本沒有出來。
警察找到村長,拿到了林家的鑰匙,進入大門。
按照地圖上的標記,果然找到了在炕頭墊子下麵的一個暗格。
裡麵有一個小木頭箱子,打開之後,全都是各種小東西,並不值錢,但是的確可以作為證據。
尤其是裡麵居然還有一個信封,打開之後赫然是情書,下麵還有落款和日期,遠遠早於顧長景所說的第一次!
從情書上可以斷定,這段感情絕對是兩情相悅。
除此之外,還有頭發什麼的,以及一個發卡。
這個發卡是紅色的,隻有在鎮子上才能買到。
而且這個比較精致,一看就知道價格昂貴,如果去調查的話,應該也能查出來是誰買的,又是什麼時候買的。
警察帶著一箱子證據,離開了村長、
村長看著他的背影,長歎一聲,隨後去往了林小魚的民宿。
此時的林小魚還沒有睡著,聽到外麵的敲門聲,立刻起身開門。
她還以為是虎爺那幫人,沒想到是村長。
“村長,您怎麼來了,快進來,都這麼晚了,喝口水吧。”
“不了,我來就是告訴你一件事,剛才警察來了,從林小曼的家裡拿走了一樣東西,說是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