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早期的時候的纏足是用布把腳緊緊裹起來,腳尖上翹,腳掌不彎曲,這樣看起來腳比較尖細。
這些可以從早期明朝出土的女性鞋襪能看出來,她們的鞋襪都是細長的,上麵前端翹起的。
沒有明晚期和清朝的時候那樣向內折疊腳掌裹小腳。
但是在萬曆皇帝朱翊鈞出土的兩個皇後的鞋中可以看出來,一個是十一厘米,一個是十二厘米。
可能在這個時候就已經開始有貴族女子開始裹這種三寸金蓮了。
明初的時候就有纏足的習俗,但是也隻是貴族子女才纏足,平民百姓女子沒有條件沒有纏足的習慣。
當時老朱是讓命婦纏足平民宮人女子不讓纏足的。
應該也是想以纏足來區彆貴族和平民。
到了明中晚期了,大多數的女子基本上都纏足了,還是有少數的女子沒有纏足的。
然後演變成誰的腳小,於是就開始慢慢的從細瘦的腳演變成了小腳。。
這個時候的明朝也不是全部女子都斷骨折疊似的裹小腳的,應該也是一小部分。
大規模的斷骨折疊似的裹小腳是在清朝盛行起來的。
至於為什麼清朝女子全部裹小腳,除了滿足男人那變態的穀欠望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清朝下的禁止裹腳的指令了。
男子被迫剃頭,女子不準纏足。
男子沒能守住自己的頭發,卻讚揚女子堅持裹小腳。
清朝統治越嚴的地方裹小腳更為嚴重,統治薄弱的地方裹小腳反而沒那麼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