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開他,嘴中酒味熏人,好像我也喝了酒。
他的第一次,是我年輕時候才會做的事,那會整天患得患失,每天在昂揚的鬥誌和要不要放棄中間反複徘徊,也曾偷偷跑出學校宿舍,為了他嘗儘酒精的滋味。
他的喜歡來得猝不及防。
如果是從前的我,真的會迫不及待地回應他。
他的喜歡不就是我想要的嗎。
曾經的我聽見霍聿珩這三個字的時候就會義無反顧地奔向他。
但是現在,卻總覺得差點什麼,好像兩個人在一起,喜不喜歡也沒那麼重要。
我扶住他的胳膊,幫他脫去外套,脫去皮鞋,“我不喜歡和喝多了的人講話。”
酒是一個神奇的東西,它能無限放大一個人的感情,把臨時產生的情緒變成真的。
而酒醒後,他隻需要輕飄飄地一句,“對不起,我喝多了。”
甚至連對不起都沒有。
我想扶他去休息,他一把拽住我的胳膊,雙手捧住我的臉頰,下一秒深情到膩死人的眼神就落在了我身上。
他已經低頭了,我卻還需要踮腳才能配合他的高度。
他說,“隻接吻就好。”
他絢爛的吻技像口腔裡炸開的煙花,他的手也不老實,我們像是跳了場嘴對嘴的華爾茲,等我被他撲倒在臥室的床上,身上的布料也所剩無幾了。
關鍵時刻,我問了一句話,“霍聿珩,你有沒有想過,你對我隻是生理性的喜歡。”
霍聿珩的眼神早就迷離,懸在我上方的滾燙胸膛有汗水滴落下來,我看見了他眼中全部的掙紮。
“你習慣和其他人保持距離,卻不討厭我的觸碰,甚至會沉溺在兩個人水乳交融的時光,這隻是基因讓你覺得我是能彌補你不足的高分繁衍對象,這不是真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