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眼裡,什麼叫‘想要白頭偕老’?是和你一天一天地在一起,對他自己法律認可的妻子不管不問叫做‘想要白頭偕老嗎?’”
曲雲煙這麼說,我隻能認定為她在炫耀。
無論我在法庭上有多麼巧舌如簧,可談及愛情總顯得笨拙。
愛情和法律不一樣,法律有明文規定,我的每一句反駁都有著堅實的依據,可愛情沒有標準答案,卷在其中的人沒有上帝視角,沒有人能評判對錯。
曲雲煙十分好心的提議,“安心,你怎麼這麼說啊,哥哥還是關心你的,他有他的苦衷,如果你有時間,我可以慢慢講給你聽。”
“不用了。”我想不出他能有什麼苦衷和自己異父異母的妹妹整天住在一起,“你理解他的苦衷就行,我理解不了。”
曲雲煙歎了口氣,“連點說說話的時間都不願意給哥哥。”
我在心裡翻了個大白眼,不是不給霍聿珩時間,而是出現在我麵前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我很久都沒見過他了,久到他的樣貌都要在腦海裡淡忘。
總會有忘記他的那麼一天。
她故作苦惱的遲疑,“emm......還有什麼想問的嗎?”
她想了會想不出所以然,把離婚協議丟給我,“我哥哥說,一個月以後,民政局見。”
這話耳熟得我想笑。
上一次我等他離婚的時候,生了一場大病,瘦了好幾斤,希望這次不會了。
這次真的不會的,我不知道的是我堅定的回答早已經傳到了霍聿珩的耳朵裡,而把離婚協議丟給我,也是他在耳機裡命令曲雲煙這麼做的。
這次是他同意的,貨真價實的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