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顯超已經想好了劇本。
李疾,這是他想的藝名。
18歲那年,他離開了家鄉,帶著心中的夢和他那把破舊的電吉他,獨自一人來到BJ。他開始在酒吧駐唱,白天在工地做體力工作,晚上則在各種小酒吧駐唱。在酒吧的暗淡燈光下,他唱著關於不甘的怒吼的歌,在都市的夜晚,為人們帶來熱血和力量。
隻可惜搖滾樂一直是小流派,從未起過波瀾,他的努力,被市場嘲笑,不認可。
但所幸!百春集團發掘了他!給了他一個機會,讓他在這個搖滾即將打開市場的變革期,給了他一個舞台。
在於顯超的設想中,李疾的形象要和麥子善有所區彆,要有自己標誌性的特點,比如皮衣,比如來個長發,再來個永遠不取下來的墨鏡。
這麼一套打扮下來,比麥子善還搖滾呢。
而這個人選,於顯超在被任命的那一刻,就已經開始準備了。
在他挑選完所有的搖滾部門人員後,就馬不停蹄地去決定最終人選。
邢偉看著於顯超忙碌的背影,滿臉都是欣賞。
這個人,真的是爭分奪秒,完美地契合企業文化。
……
於顯超麵前坐了三個人,這三個,是經過他層層試鏡,選出來的‘演員’。
飾演搖滾人設的演員。
第一個最年輕,穿著簡單的白襯衫,外麵是個亞麻色的加絨服,大學畢業三四年後,一直待在酒吧駐唱,唱了三四年,把自己嗓子唱啞了,還沒有出頭。
第二個有三十多歲,臉型有點方,看起來像是嚼檳榔的那種人,這個人是正宗的搖滾樂手,自己作曲的那種,活了三十多年還欠一屁股債的那種。
第三個,外表上看起來比較年輕,但其實也三十多了,帶了個運動帽,把自己的眼睛都遮住了,他純粹是有個好嗓子,於顯超相中了他的嗓子,滄桑帶有力量,很適合搖滾樂。
於顯超坐在他們三個人麵前,一言不發,讓氣氛有點緊張。
“你們知道被我挑中意味著什麼嗎?”過了好大一會,他問道。
三個人都變得更緊張了。
他們知道,一旦被挑中,那就是徹底擺脫過去,成為一個全新的自己,是無儘的財富,是想都不敢想的生活,讓自己整個人生,煥發生機,甚至可能,成為明星。
三人點點頭。
於顯超又不再說話,手裡麵轉著筆,觀察著這三個人。
這三個人的簡曆,過去,他全都一清二楚了。
而決定選擇哪個,取決於一個關鍵的問題。
於顯超緩緩開口,“你有夢想嗎?伱來到這是為了夢想嗎?”
三人當中的第一個人,頭立馬點了起來,脫口而出,“是的,是為了我的夢想,音樂夢想。”
另外倆人沒有開口,他們畢竟年齡大了一點,察覺到這個問題可能有坑。
於顯超抬手示意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