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第六十七章(2 / 2)

我在加州的日子並不算好過,因為特訓的緣故,每天練舞都要十多個小時,都是沒有接觸的舞種和動作。

靠著每天和他打電話我才熬過那段難捱的日子,那時候年紀還小,有點情緒波動就被聽出來,第二天說是他表哥的男人送了一大堆東西來的時候,我的腦子都是懵的。

大概真的是被當兒子養了,我本能地不喜歡這種感覺。

回來的第一天,看到他和泰亨親昵地走進時候,說不清是占有欲作祟抑或是其他,我當著所有人的麵宣布以後想要做舞者,不想出道

突如其來的叛逆,像是執拗的想要一個認可的答複。

我卻忽略了他是鮮活,熱烈,有自己思想的人,不是小時候和哥哥搶的電腦或者是玩具,他會認識新的朋友,也會像是陪自己一樣,陪伴著其他人。

想到他身邊會出現其他人後,我還是慌了,不管不顧地想要求和。

其實我是一個很會看眼色的孩子,可在某些方麵卻格外執拗,比如說確定我在他心中的第一位。

六月我們以防彈的名義出道,一起活動,上舞台打歌,參加綜藝,熬夜趕赴下一個城市。

我見過他許多種模樣,清冷的,溫柔的,熱烈的,純粹的,光鮮亮麗,四平八穩的,也有偶爾爭吵,抓著我一頓胖揍的。

最開始我以為這是友情的天然吸引力,可懵懂的感情還是會發芽,逐漸變質,生長成為從未設想過的模樣。

我賭你的退讓,包容和答應過會永遠陪著我的誓言,所以那天晚上我不顧一切想要試探你的想法。

要是有人問我如果那晚之後,他要是真的永遠不再理會我了該怎麼辦。

或許我真的會瘋吧。

分離是驗證感情最好的方式,在他刻意逃避的那陣子,我也變得沉默寡言,日夜相處的哥哥是最先發現異常,但卻從來沒有找過我。在他們眼中,我就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屁孩,隻是在單方麵地鬨情緒。

十多歲的年紀就離開家,在娛樂公司混得如魚得水,某種方麵來說我並不單純,隻是他喜歡乖順的小孩。

那段時間,我翻來覆去想了很多,甚至想過就這樣挑破心底見不得光的情感,將一切攤在陽光下,告訴他,看吧!我就是這樣的瘋子,我就是在肖想你。

我想做你的愛人,而不是弟弟。

我太怕了,我怕一步錯,步步錯,我怕看到你厭棄的眼神,冰冷地叫我滾開,甚至直接消失不見。

我可以接受不被愛,可以接受被你厭棄,但我沒有辦法接受從此之後,像是陌生人一樣。

就算你要恨,那個人也隻能是我。

第一個發現我喜歡他的是從小和我搶東西的哥哥。

在他回國工作的時候,我也難得想要逃跑,本能地尋求最安全的地方-家。

第一天我睡了一整天,晚上起來的時候家裡就隻剩下最討厭的哥哥,他開口的第一句就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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