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第一百零四章(1 / 2)

[]

溫熱的指腹與冰涼的指紋鎖界麵接觸的瞬間,林子謙昏昏沉沉的大腦也清醒了些許。

下午的拍攝提前完成,明天可以休息一整天,下一個行程則是後天中午開始化妝,這種緊湊地隻能算作一天半的休息。

若是往常,林子謙大概會窩在酒店看書,等到夜深後去附近逛逛,以此打發閒暇時間。

可就在導演喊結束的瞬間,他突然有種衝動,想要見見田柾國,於是借口有事處理買了最快的一班航班到家。

家?

久住後地址暴露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兩人從成為練習生後便搬了許多次家,從論峴洞三層到漢南洞的富人區。

在一起後兩人也注定無法久住在一個房子,搬家會成為兩人的常態。

而如今這算是停腳之處的房子已經可以被他稱之為家。

以前他其實不懂冰冷的建築為什麼要賦予家的含義。

大門推開,偌大的客廳隻留了盞昏黃的小燈,是某天晚上林子謙起夜倒水不小心踢到牆角後,田柾國特意裝上的。

簡約頗具藝術氣息的落地燈,田柾國花了小半個下午,對著說明書一點點安裝好,和客廳的裝修風格完美融合。

林子謙在某些方麵是有些龜毛和偏執。

譬如家裡東西擺放的位置,衣櫃的衣服按照四季,顏色深淺和材質一一排列,閉著眼睛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

又或者是新添置的某件家具,若是喜歡符合審美便會習慣著接受新的布局,若是不喜歡,每每都會擰著眉,忽視或者前強迫自己接受它的存在。

原本住在宿舍的時,他以為自己的臭毛病都隨著時間,自然而然地痊愈,卻不想自己的一切成為了田柾國眼中的在意。

林子謙摘下手指上繁雜的裝飾戒指,隨意擱在入戶處的托盤上,形狀是兩隻憨態可掬的小狗托舉著金屬的圓盤。

木質的小狗是兩人在雲南的小集市上隨意淘的,圓盤則是田柾國在買手店買的,組合到一起成了入戶門的小擺件。。

換上深灰色的布藝家居拖鞋,打開鞋櫃,涇渭分明的兩種風格的鞋子,擺在一起卻是詭異的和諧。

田柾國酷愛各種款式的拖鞋,就算下雪天也能光腳穿著外出買東西,不然就是靴子,林子謙更多的是各式各樣的運動鞋。

“哥?”

白色寬大的浴巾係在腰間,露出結實富有線條感的肌肉,水珠順著黑色過長的發絲滴落在地上,少年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來。

林子謙很少盯著彆人的胸肌看,但不得不說,田柾國的線條和美感拿捏得到位,多一分顯壯,少一分又不夠飽滿。

“哥,你回來了?吃飯了嗎?”

很小的時候,林子謙的多數時間都是和爺爺奶奶度過,稍微長大些徐女士偶爾將兩人接到身邊。

徐女士不會做飯,原本不會做飯的林爸爸就學著下廚,簡單的菜式也能讓徐女士誇出花。

關於愛,最早的記憶便是昏黃的燈光下,林爸爸做雞蛋麵的背影。

“還沒有,想吃雞蛋麵。”

林子謙的理智告訴自己,一路奔波帶著塵土和細菌,不該和剛洗完澡的田柾國親吻擁抱。

下一秒溫熱的身體貼了上來,灼熱的吻落在唇上,舌尖挑弄著邀請他共舞,昏暗的環境總會催生理智之外的許多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