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接下來就沒必要瞞著了。
他找來那些個道行深些的中介,讓他們照葫蘆畫瓢,帶人下去進行複製就可以了,大筆傭金正在基地等著他們呢。
這樣一來,一直困擾眾泰的新員工問題,就能從根本上解決了。
當然,琛哥這次回來,竟然隻字沒提骷髏頭的事。
他隻是表揚我和阿彪在關鍵時刻能夠站出來,頂上,為基地扛事。
還表揚了露露。
因為下到窮鄉僻壤招兵,是露露的主意。
這小露露也真夠能藏事兒的。
她居然連阿彪都沒說。
新員工招的多了,我自然也有了機會。
於是我將中關村的那個項目,便趁機跟琛哥說了。
就是陸天豪給我的那個項目。
挺大的。
前期就需要近百人。
琛哥聽後,高興壞了。
他拍著我的肩膀說道:“小龍啊,你簡直就是我的福星啊!”
然後他還信誓旦旦地保證,一旦這項目拿下來,他願意拿出一年服務費的15%,作為居間費給我。
我大體上算了一下。
100人的項目,一年服務費大約是一百五六十萬的樣子。
那15個點兒,就是二十多萬了。
這可不是一筆小錢兒。
而且琛哥這人做事很嚴謹。
他為了讓我吃下定心丸兒,還非要跟我簽一份‘居間合同’,稅點由他代繳。
所謂居間合同,其實就類似於一種中介合同。
說白了,我是中間人。
這15個點兒,算是我將這個項目轉讓給琛哥的傭金,好處費。
這是一個信用不值錢的時代。
很多人為了利益,隨便許諾,隨便發誓。
但我相信,琛哥不會。
“琛哥,遠了!”
“我是你兄弟啊,我們之間還要什麼合同?”
“是不是不把我當兄弟啊。”
“說白了,就算您不給我這筆居間費,我也不會有任何怨言。”
“你是我大哥。”
“我還要你罩著我,跟你學本事呢。”
“一日為大哥,終生為大哥。”
我向琛哥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和態度。
反正我覺得,跟自己大哥簽什麼居間合同,挺嗝應人的。
就像是我老家農村裡經常發生的那些事,比如說父母老了兒女之間贍養問題出現**,還要讓官方和媒體介入,逼著子女們簽什麼贍養協議,誰出多少,誰出多少,今年父母跟誰住,明年跟誰住……
甚至一分錢都要寫到協議裡。
天知道,老人的心裡有多痛,有多苦?
我覺得,親情這東西不需要承諾,更不需要什麼合同、協議。
這是為人之本!
孝敬父母、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最基本的義務!
把它變成一種合同、合約,真是特麼的一種人性之淪喪啊!
反正我是看不慣。
而且,我也已然視琛哥為親情,為親人。
自然也不會做出那種拿合同約束彼此的事情來,真嗝應。
“兄弟,既然你這麼說了。”
“哥哥還能說什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