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家可是大戶,嫁過去肯定吃香的喝辣的,不知要比現在快活多少倍。
蘇汐倒好,將她甩在寺廟裡,一個人去享福,也不支個信兒!
“不可能,汐汐不會去的。”不是趙方茹懷疑,之前蘇汐要死要活都不乾,又怎麼可能去一趟鎮上就跑常家去了。
那不是羊入虎口嗎。
“方茹嫂嫂,你不信我?”寇文淑不悅了,“難不成,你認為是我拐賣了你的女兒?那我得到半分好處了嗎?”
趙方茹擔憂蘇汐的安危,也不想沒證據就隨便懷疑人,輕聲說:“文淑,汐汐是你帶出去的,這人不回來,你總得給我一個交待吧。”
“人不是我帶的,她是自己要跟去的。”
寇文淑放下提胭脂的口袋,看著剛塗完脂油的指甲,“左右她是去享福的,又沒個閃失,方茹嫂嫂,你用得著這般質疑我?”
“方茹,行了,文淑說汐汐沒事,那就一定沒事。”
蘇民貴很自覺地維護寇文淑,想著她肚子裡很有可能懷著自己的第一個兒子,更護得理所當然:“沒準兒她想通了,要去常家,等過幾個月人不回來,人還沒個消息再去看看也不遲。”
況且,蘇汐嫁去常家,他還能保住一根手。
常家是他們惹不起的,僅僅一個煤窯就是上百人工作。要真砍了他的手,他也反抗不了。
趙方茹被他這番謬論擊得忍不住生氣:“民貴,你到底是不是汐汐的父親?”
家不顧,妻女不管。
這種話竟也說得出來。
蘇民貴也憋屈得很,沒好氣斥她:“是不是還不一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