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亞同意了給我當伴娘。”莫妮卡接過了瑞秋買回來的啤酒放到桌子上, 然後去冰箱裡麵端出來一盤泡椒雞爪。
剛開始的時候她覺得這種食物光是看起來就很可怕了,簡直就是超越了人類接受的極限!堅決拒絕把這種看著就讓人毛骨悚然的東西吃到嘴裡麵。但是人嘛,總是逃不過真香定律,在一次喝的半醉中無意被人塞了一塊爪子到嘴裡之後, 莫妮卡就愛上了這種銷魂的味道。從此之後, 隻要喝酒, 就要給自己來點兒這種絕佳的零食。
時間長了, 就連菲比跟瑞秋都在好奇的情況下閉著眼睛嘗試了一下這種看起來非常可怕的食物。結果就是被這種酸爽的滋味給震撼的沉迷於泡椒雞爪不可自拔, 比莫妮卡還要嚴重,就連看電視的時候都要拿來當零食。
現在兩個人就開著電視,一邊喝著啤酒一邊啃著泡椒雞爪,既不會讓胃部空蕩蕩的, 也不會給自己增加脂肪, 多好?
“時間過的真快,都已經十年了。”瑞秋叼著一根雞爪子,端著啤酒坐在沙發上麵感慨。
她還記得十年前初次見到米亞的時候, 那女孩兒讓她們免去了一場差點兒被人販子給劫走的災難,那時候她還是一個青春少女,米亞也還是一個小豆丁。而現在,米亞都二十多歲了, 是個成熟的大姑娘了,她自己也眼看著就要衝向三十大關,莫名的就有些悵然。
“所有的事情就像是在昨天才發生的一樣?”莫妮卡看著瑞秋悵然的樣子,笑了起來。
曾經她們都是無憂無慮的少女, 轉眼間大家就已經走進婚姻殿堂的走進婚姻殿堂,生孩子的生孩子,可是那些一起經曆過的事情卻依然清晰的像是剛剛發生過一樣。
“是的, 就像是昨天才發生的一樣,我還記得我們一起抬起汽油倒下去的恐慌心情,那時候的我怎麼也沒有想到十年後的我會是這個樣子。”瑞秋臉上露出了一個夢幻般的笑容,“要是一直都是那樣就好了。”
莫妮卡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知道瑞秋在想什麼,十年前的她沒有遇上羅斯,也沒有跟他糾纏不清,比現在快樂多了。
“算了,不提這件事情了,我是瑞秋·格林,永遠都不會被生活打敗的瑞秋·格林,這種沮喪不適合我!”瑞秋狠狠的跟自己灌了一大口啤酒,把雞爪子咬的格茲格茲的響,就像是咬著某人的骨頭一樣。
莫妮卡:“........”
雖然知道羅斯有時候真的招人恨,但是你這表情也太凶狠了吧?
“對了,婚紗怎麼樣了?”瑞秋咬牙切齒之後,問莫妮卡。
這可是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東西,絕對不能疏忽!
想到自己稀裡糊塗的就結了婚,彆說是婚紗了,就連一個像樣的的婚禮都沒有,瑞秋就一陣傷心難過。再想到羅斯的那些行為,她就更難受了。
“Well,我找了一個設計師來設計服裝,現在還在修改稿件當中,明年春天的時候一定會有一件完美的婚紗出現在我的身上。”說到婚紗的事情,莫妮卡立刻興奮了起來,“我保證,你們的伴娘禮服也一定會很完美!”
她決定由米亞跟瑞秋和菲比作為自己的伴娘,到時候她們就是現場最閃亮的人!
“哦,也許到時候我已經跟羅斯離婚了,正好可以給你當伴娘。”瑞秋翻了個白眼兒。
“難道你們就不能繼續下去嗎?”莫妮卡對於自己的朋友跟自己的哥哥搞在了一起,還分分合合好多次的事情簡直無語,都有點兒受不了這兩個人之間沒完沒了的糾纏了。
真的,這兩個糾糾纏纏的都這麼多年了,為什麼就不能安定下來?
每次對方有了新的感情之後,另外一個就會想方設法的去破壞掉,等到對方分手了,立刻乾柴烈火的搞在一起。但是乾柴烈火之後就是分手的毫不留情,然後又是一次各自尋找新的感情,再次循環之前的步驟。
這麼折騰幾年下來,周圍的這些朋友們簡直都麻木了,對他們之間那亂糟糟的感情徹底免疫。
而就在這個時候,兩個人結婚了!
這難道不是上帝的旨意嗎?
讓這兩個把大家折磨的要命的人湊到一起,不讓他們去禍害彆人?
哦,當然是禍害彆人!莫妮卡毫不留情的想。
不管羅斯經曆過多少段感情,又結過多少次婚,他心中始終有一處地方是留給瑞秋的,他的那些前妻跟前女友們分手也隻有一個最根本的理由,她們不是瑞秋!
而瑞秋,她的那些曾經的男朋友們在她心中的地位也從來都不會超過羅斯。
這是一對多麼天造地設的美妙佳偶啊?他們不湊到一起簡直就是浪費彆人的生命!
可惜瑞秋並不這麼認為,“我不知道,也許會,也許不會,但是拉斯維加斯的婚禮並不是一個適合我們的婚禮不是嗎?”
她做了一個誇張的手勢,“上帝保佑,我們當時甚至是沒有理智的,你能想象嗎?兩個醉鬼舉行了一場婚禮,而那些該死的教堂的工作人員居然還真的為我們證明了那場婚禮的合法性!”
瑞秋到現在還不敢相信自己當初的行為,她到底是怎麼想的,才會跟羅斯一起喝酒,然後去結婚?那可是她從小就夢想著的完美婚禮,結果卻在一場稀裡糊塗的醉酒之後完成了,這簡直太糟心了!
“好吧,我隻能祝你好運。”莫妮卡看著瑞秋的樣子,就知道她跟羅斯肯定又要再次進入一個分手-複合的循環裡麵了。
不過這並沒有影響到她的好心情,“實際上,當初跟我們一起經曆了巴黎的那些事情的人裡麵,現在也隻有米亞還沒有結婚,這可真是神奇不是嗎?”
她想到當初一起經曆了巴黎事件的幾個姑娘們,凱姆·米爾斯跟阿曼達·斯圖爾特兩年前就已經結婚,黛安娜·塔斯克去年的時候也結婚了,瑞秋前不久結婚,她明年也也結婚,現在竟然隻剩下了當初最小的米亞沒有結婚,難道這就是上帝在冥冥中對他們進行的安排嗎?
“我記得去年黛安娜結婚的時候米亞有帶著她的男朋友一起來。”說起這個,瑞秋也來了興趣,“她男朋友可真帥!”
她還記得去年黛安娜·塔斯克結婚的時候米亞跟她的男朋友引起的注目。雖然兩個人的打扮並不出格,但是依然是婚禮現場最引人注目的一對情侶。
用某些人的話來說,這對情侶簡直比好萊塢的明星還要閃耀!
“我覺得也許我很快就會接到米亞結婚的消息了......”莫妮卡突然陷入了沉思,然後從沙發上麵跳了起來,“我得去找找我的收藏!”
米亞要結婚的話,她該送什麼禮物好呢?
真是想的太多,現在連消息都沒有接到就想著禮物的問題,也未免太早了吧?
“並不早。”伊森反駁米亞的話。
“結婚要考慮的事情太多了,我們要定場地,還有一堆的事情,現在早點兒策劃起來,到時候就不用手忙腳亂了。”
沒錯,就是結婚。
亨特先生在成為了米亞的男朋友兩年多後,終於成功的用一桌味道棒的可以媲美三星米其林主廚的晚餐求婚成功,現在正在準備策劃婚禮。
彆問為什麼是用晚餐求的婚,問就是每次他用鮮花跟戒指求婚都失敗了!
這讓他絞儘腦汁想了不少辦法,最終苦練廚藝,才終於成功求婚。
但是問題隨之而來,求婚成功之後就是結婚,可是女朋友跟他的意見不同怎麼辦?
“我覺得這是很簡單的事情,聽我的。”米亞托著下巴看著伊森修剪樹枝,笑眯眯的說。
果然帥哥做什麼都是賞心悅目的啊~
“你確定?”伊森把大剪刀丟到一邊,坐到了米亞旁邊,接過了她遞過來的熱紅茶。
雖然他的女朋友與眾不同,但是有一個盛大的婚禮難道不是每一個女孩子希望的事情嗎?
即使他們沒有辦法像那些明星一樣,一場婚禮邀請幾百個人參加,但是朋友跟同事們還是需要邀請的吧?
“我確定。”米亞推了推伊森,示意他做到沙發的邊上,躺在了他的腿上,溫和的說,“聽我說,伊森,我們沒有必要把這場婚禮給變成一場社交場合,有幾個關係最好的人見證我們的婚禮就好。”
婚禮這種事情真的沒有必要邀請一大堆人,熟悉的跟不熟悉的人待在一起,就連聊天都是尷尬的,更不用說耗費時間跟精力去招待這些本來就關係一般的客人,簡直就是浪費生命好嗎?
她真的對在婚禮上還要應付一堆人沒有興趣!
而且就伊森的這個身份,婚禮還是小範圍舉行比較好,人一旦多了就容易口雜,她真的不希望自己的婚禮上麵出現什麼意外,那也太糟心了。
“好吧,既然你堅持。”伊森摸了摸米亞的臉,無奈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