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心怡適時出現。
她舉著手機。
“警官,我有證據證明,就是她在這裡鬨事,這是視頻,你可以看一下。”
吳麗臉色一白。
警察看了視頻,點點頭。
“跟我們走一趟吧!”
“你們也跟我回警局做個筆錄!”
這話是對著安暖和陸心怡說的。
臨走。
安暖看了姐姐一眼。
安然溫柔地笑了笑,“我沒事,你去吧。”
警察局裡,警察查清楚了她們的關係,吳麗確實不是她們兩姐妹的親媽,也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安暖是受害方,隻要家人簽個字,辦一下手續就可以走。
至於吳麗的處理,取決於安暖的態度。
對於這種家庭糾紛,警方給出的意見是和解。
安暖不想把事情鬨大,吳麗也不想吃官司。
於是,兩人進了調解室。
麵對麵坐著。
“安暖,我怎麼說都是你繼母,你可不能告我!”
吳麗開門見山。
“我可以不告你,不過,你要答應我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安暖直言,“以後,你不許再騷擾我姐,也不許再打擾我!”
“我可以答應你,不過,你也要答應我一個條件。”
“你說!”
吳麗眸底閃過精光。
“不許拉黑我,更不能讓我找不到你!”
安暖不語。
吳麗威脅,“如果我聯係不上你,找不到你,那我隻有去找你姐了。”
“你……”
吳麗一點都不慌。
她們兩姐妹感情深厚。
有安然在,她不怕安暖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