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良惡狠狠的說道:“既然不聽話,那就把尾巴給割了。”
米穀一聽,連忙將尾巴收起來,不敢再搖。
隻是一會兒,她又故態複萌。
這次沒有往他耳朵裡扇風,而是在背上搖來擺去,一陣陣涼風在背部掃來掃去,一時沒什麼,久了就讓人感覺涼颼颼的。公良瞄了米穀一眼,隻見小家夥正高興的四處看著,也不好去破壞她的興致,隻得作罷。
很無奈,有時候,他對這小家夥完全沒有辦法。
走過城門,眼前出現一條巨石鋪就的大道。
道路兩旁,石頭搭就的房屋整整齊齊的矗立在那裡。
每一間屋子麵前都種著一棵鬼方部人所說的神槐。
神槐樹身高大,樹葉濃密,將道路上空遮得嚴嚴實實,都不見半點陽光。走過去,一股涼氣撲麵而來,讓人感覺陰氣森森。不過,城中最大的神槐還要數遠處那一株。那株神槐華蓋重重,樹高無算,樹身巨大不可以計,也不知生長了多久,竟然能長成這個樣子。
城門左邊,有一家寫著客棧兩字的高大房子,應該就是槐仁所說的客棧,公良帶著米穀、圓滾滾、小雞走了過去。
客棧裡麵空間寬廣,幾個人坐在桌椅上吃東西。
隻是服務很差,進門竟然沒人上前招呼。
公良找了張桌子坐下,才有一名大漢慢慢走過來問:“小家夥,想吃什麼東西?”
公良也不知道槐仁說的話是真是假,就試著對大漢說道:“你好,我是槐仁老人家介紹過來的。”
大漢一聽,也沒再問,就說道:“那我去給你下碗麵條。”
“不好意思,要四碗。”公良比了比四個手指。
“嗯。”
這時候,店裡一個吃完東西的人起身,也沒說話,直接扔了幾顆東西在櫃台上。公良眼睛頓時瞪大起來,那分明是幾塊拇指粗的金子。大漢看到他的表情,哈哈一笑,走過去拿起金子,扔了一塊給他,“送你一個。”
公良仔細看了看,又咬了咬,有點軟,感覺是金子,但又不大確定,就問道:“這是金子?”
“當然是金子。”
“那他怎麼用金子付賬?”公良不解道。
“這金子有什麼用,我們鬼方國旁邊就是金山,隨便挖就有。要不是國主吩咐本國人買賣必須用金子,我都不想要,還不如來幾斤獸肉合算。”大漢不滿的說道
公良想了想,確實也是這種情況。
大荒百部之間還處在很原始的社會狀態,主要是以物易物為主。金子在以錢幣為主的地方或許有用,但在大荒這種荒莽的地方,還真的不如荒獸肉來得實在。
公良摸著下巴,感覺這其中似乎有些文章可以做。
想及大漢說的,他們部落旁邊就是金山,頓時有點心動的問道:“那我可以去挖金子嗎?”
大漢搖了搖頭,“不行,國主說過,除了我們鬼方國人,外麵部落的人都不能去挖金子。”
說完,他又悄悄的低聲說道:“不過,你要去挖的話,也不是沒有辦法。”
公良看著他的表情,心道:這家夥不會是剛才那老頭的兒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