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年輕的歲月,也會有如火般的內心。
但對許多人而言,火雖在熊熊燃燒著,卻不知燒向何處才是終點。
邊陲給人的第一直覺無疑是臟亂差,街道上隨處可見各種沾滿汙垢的垃圾,蒼蠅圍繞它們不停盤旋,各種民房建築也年久失修,爬山虎在樓體肆意生長,還有不少青苔依附在牆壁表麵,處處透露著破舊氣息。
但在某處破舊的建築中,卻是彆有洞天。
“吱——”
房門被推開,一個滿身是血的青年走進了屋子。
這間屋子乾淨整潔,一看就有人每天打掃,房間裡擺放著各種嶄新的家具,花卉在陽台傲然綻放,風兒吹過帶來沁人心脾的芬芳,處處透露著與邊陲格格不入的溫馨感。
“戈登,你回來了。”圍著圍裙的女主人從廚房裡走出。
看到滿身是血的戈登,她嚇了一跳,驚慌地問:“戈登!你受傷了嗎?!”
“沒有,都是彆人的血。”戈登脫掉染血的衣服扔進衣簍,嘴上不停罵罵咧咧,“灰蛇幫那些狗雜碎,居然敢在半路上堵老子。”
“老子特麼全身無畏1級義體,就憑那些廢物也敢來挑戰我?一個個全被我殺了,我看誰還敢再招惹我!”
女主人有些擔憂地問:“他們到時候不會追到家裡來吧?”
戈登平靜地說:“卡蓮,跟你說過很多次了,我回家之前都會先確保身後沒有尾巴,這附近還有我的兄弟們24小時守著,不會有事的。”
卡蓮的目光顯得有些幽怨,說:“戈登,你每次出門就是跟人對砍,砍完回來都是滿身的血,你這樣我真的很擔心”
戈登一甩手,不耐煩地說:“彆多嘴,這是我們大男人的事,你個女人懂什麼?你管好家裡的事就行。”
“我先去洗個澡。晚飯做好沒?趕緊端上桌,餓死我了。”
卡蓮低聲說:“做好了,你去洗吧,我幫你收拾衣服。”
戈登進浴室後,卡蓮默默將那些染血的衣服分類,該機洗的機洗,該手洗的手洗,然後將它們都掛到了陽台。
戈登洗完澡出來時,熱騰騰的晚飯已經擺到了桌上。
他剛坐下來,一個小女孩走到了邊上。
她是戈登和卡蓮的女兒,今年已經14歲了,她手上捧著一盤澆了肉醬的意麵,小心將其放到戈登麵前,乖巧地說:“爸爸,吃麵。”
“嗯,乖。”戈登拿起叉子,大口大口吃著意麵。
卡蓮端來兩份小一些的意麵,放到桌上,柔聲說:“阿加莎,你也來吃吧。”
一家三口坐在一桌,默默吃著食物,誰都沒說話,氣氛顯得有些悶。
戈登埋頭吃著麵,填飽自己因廝殺餓了一天的肚子。
卡蓮和阿加莎則不時看向彼此,似在進行某種眼神交流。
卡蓮對阿加莎不停眨眼,示意她和爸爸開口。
阿加莎顯得有些為難,眼巴巴看著卡蓮,目光裡露了怯。
本來兩人說好由阿加莎開口,但女兒臉皮薄,臨門一腳退縮了,卡蓮沒辦法,隻能自己來提:“戈登,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說。”戈登頭也沒抬。
卡蓮顯得小心翼翼,聲音很低:“我們換一座城市生活吧,怎麼樣?我們去首府,如果你不喜歡那裡,我們去彆的城市也可以。”
戈登眉頭一皺,手上吃麵的動作停下了,抬起頭疑惑地問:“為什麼突然說這個?”
卡琳垂著眼說:“我跟女兒都不喜歡邊陲,自從三年前《鏽牆隔絕法案》頒布後,這裡的環境越來越亂,天天都能聽到槍擊聲。”
“你每次出門回來也總是一身血,今天打這個,明天打那個我們不喜歡這樣的生活。”
戈登氣笑了,重重地說:“卡蓮,你是不是沒睡醒,你知道外麵現在怎麼稱呼我嗎?”
“我,戈登,邊陲之王!這幾年我打垮了十幾家大型團體,反暴四課阿爾法小隊都被我一人打殘了!我現在是整個邊陲公認的王!”
“我流了那麼多血汗,好不容易爬到最頂上,當上這個王,你現在叫我隱退,去彆的城市生活?你在搞笑吧!”
卡蓮神情黯然,頗為費解地說:“有時候我真的不明白,你為什麼這麼執著於虛名?當不當這個邊陲之王,對你而言就這麼重要嗎?”
戈登:“對!很重要!因為我不想再被人瞧不起!”
他用力戳著自己心口,語氣間充滿了對往昔的忿恨與暴戾:“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們年輕時一起吃過多少苦!”
“我二十歲那年,你還記得吧?我爸走了,我當時身上沒錢,連安葬費都付不起。”
“棺材店老板看我沒錢,故意刁難我,說隻要我學一萬聲狗叫,就免費送一口棺材給我。”
“我能怎麼辦?為了給我爸安葬,我叫啊!我站在他家店門口從早叫到晚,活脫脫一條狗的模樣,每個路過的人都用看垃圾的眼神看我!那能怎麼辦?沒錢沒勢就隻能這樣!”
“還有我第一次混團體,你也知道的,我跟的是犀牛幫的老大,就那個平頭胖子。”
“當時我們跟大客戶喝酒,就因為我夾菜的時候不小心碰了一下他的筷子,那死胖子為了給他獻媚,就拿啤酒瓶給我開了瓢。”
“這還沒完!那兩人還一起往我腦袋上撒尿,兩泡尿就直接澆在臉上,那惡心的氣味我這輩子都忘不掉!”
說到這裡,戈登眼中充滿了獰意:“當時我就在心裡發誓,總有一天,我要出人頭地,我要讓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人敢瞧不起我!”
看著憤憤不平的戈登,卡琳的神情顯得有些悲哀:“就為了一點臉皮,你每天殺那麼多人,值得嗎?”
戈登大聲說:“值得啊!怎麼不值得?出來混不就活一口氣嗎?!”
“我現在是邊陲之王,所有人都怕我,所有人都要臣服我,我再也不會被人欺負,隻有我欺負彆人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