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真行是怎麼知道這些的?他雖然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但整個派出所的動靜都能察覺,不僅能聽見,甚至還能“看見”呢。
比如那位小芳姑娘及其同夥的身份信息以及聯係方式,華真行都知道了。
不僅如此,華真行還知道該派出所有一位領導在加班,彆人叫他馬政委。馬政委接了一個電話,在電話裡說道:“是的,那個姓華的小子已經進來了。
方哥放心,這事老弟一定辦得妥妥的。他要是沒犯事,咱也不能貪贓枉法,對吧?隻要他已經犯了事,那也一定要依法處理!”
華真行聽完後,就等著被嚴肅處理了。
處理他的警官很年輕,姓金。小金警官問話中途還被馬政委叫出去了,馬政委麵授機宜,總之就是暗示今天一定要把華真行給拘了。
那邊小芳姑娘已經問完話走人了,華真行這邊還在接受問訊。不論小金警官怎麼說,華真行就是固執己見,一句話都不願改口。
兩邊的口供是對不上的,小金警官拿到那女子的口供後,又回來從頭問華真行。
兩人認識的經過以及吃飯的緣由,華真行都供認不諱,但是灌酒之說以及後來的事情,華真行仍堅持己說。
小金警官最後沒招了,他告訴華真行,既然雙方各持一詞,這事也沒法證明,華真行乾脆就寫份檢查算了,否則會沒完沒了地扯皮。
華真行問小金警官寫什麼檢查?小金警官就現場教他,內容大致以華真行的口吻,自訴並沒有什麼壞心眼,隻是喝了點酒一時沒有把持住,誤以為人家姑娘對自己有意思。
所以他當時也就摟抱了兩下,見姑娘不願意,便沒有進一步的行為,還當場道了歉。重點是他絕對沒有真的侵犯那位姑娘,事實上也是如此,因為姑娘的男友趕到了嘛!
華真行搖頭道:“這與事實不符,我明明是一個助人為樂的好學生,為什麼要寫檢查?警官,你難道就沒有想過另一種可能嗎?他們是一個團夥,故意設局敲詐勒索。”
小金警官:“指控需要有證據,你沒有他們敲詐勒索的證據。但你是被現場抓住的,有對方的指控,她和男朋友之間的唯信記錄也能做佐證……”
華真行:“既然要說證據,你們也沒有我違法的證據啊。”
小金警官:“不是沒有證據,對方的指證、微信記錄,都是證據。”
華真行:“證據不充分吧?我已經說了這是團夥敲詐。你說證明不了他們是敲詐團夥,我說的話不能當證據;那同樣也證明不了我有違法行為,她說的話也不能當證據。”
小金警官:“我這是在幫你,寫這份檢查就是儘量讓問題的性質沒那麼嚴重,強調主觀上你沒有故意耍流氓,客觀上也沒有真的侵犯對方。
你隻是會錯了意,以為對方對你有意思,伸手摟抱了兩下,被拒絕後便沒有下一步行為。而在這時有人恰好開了門,從而造成了誤會。
你聲明這隻是一個誤會而已,道個歉,也跟對方介紹的事實吻合,這個案子也就結了!你以為我願意在這裡陪你熬夜加班?”
華真行不緊不慢道:“警官,你是不是還有件事沒告訴我?”
小金警官:“什麼事?該告訴你的,都已經告訴你了,我這是在幫你!你不要執迷不悟,把派出所當什麼地方了?”
華真行:“假如我真寫了這樣一份檢查,就走不掉了,對嗎?是我本人簽字確認的,不論是**未遂,還是流氓猥褻,證據就坐實了!
本來拿不到的證據,我卻自己提供了。主觀表述不影響客觀行為的性質,你要我承認誤以為對方對我有意思,還主動伸手摟抱了兩下,不就可以定性了嗎?
假如今天隻是先來個治安拘留,是不需要上法庭的,派出所就可以直接處理,我連個翻供的機會都沒有。事後甚至都找不到翻供的理由,因為我本人主動簽字承認了。
還有一件事你沒有告訴我,可能是忽略了,可能連你自己都不知道。
他們還有兩個同夥受了傷正在醫院,假如傷情鑒定的結果是終身殘疾,比如一個廢了條胳膊,另一個廢了條腿。
隻要這件事定了性,我就不能說對方是設局敲詐。他們就可以在此基礎上,繼續追究我故意傷害的責任,這可就是證據確鑿了!
實際上,我沒有任何不法行為,也沒有故意傷人。
肩膀脫臼、韌帶撕裂的那個人,是自己伸手提我的衣領用力過猛。膝蓋骨粉碎的那個人。是掄棍子磕到茶幾,彈在自己身上。
那個棒球棍上,隻有他的指紋我,沒有我的指紋。我還要告訴你,那個女人當時穿的衣服是洗完澡換的,可以檢測,上麵並沒有我的dna殘留。
我說這些,並不是想教警方怎麼查案,隻是想說,我並不是沒有證據。”
小金警官眼中有一絲不易察覺的複雜神色,緊接著又凶巴巴地喝道:“你這是不知好歹!留學生是吧?我現在就可以通知你們學校和大使館,你也可以要求請律師。”
華真行:“那就請您通知吧,告訴他們我遇到了什麼事。你隻需要回答我剛才的問題,我說的是不是實話?”
小金警官:“什麼是不是實話?你是否故意傷人,我還不清楚。其他的事,你是不是想好了?”
華真行:“我已經想好了!”
華真行可是個好學的孩子,來到東國後,已熟讀《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還看了很多案例。
今天有兩人受傷隻是個“意外”,傷情鑒定還沒出來,先不必談故意傷害,隻說“耍流氓”這回事。
像這種案子,最令人頭疼的就是證據,因為都來自於當事人的口述,又沒有其他的證據坐實。所以對警方來說,最省事的做法就是拿到當事人的親口供認。
說是寫一份檢查、儘量輕描淡寫地認個錯就能結案,其實檢查本身就是當事人的供認,定了性之後便好辦了,無非是根據規定進行處罰而已。
有很多不明就理的無辜者,就是吃了這個虧,甚至是被誤導了。
比如有人走在路上被人誣陷耍流氓,鬨到了派出所,心想寫個書麵檢查,認個錯、道個歉,隻說自己是不小心碰著對方什麼部位也就算了,彆再沒完沒了的糾纏下去。
但是隻要這麼做了,一般情況下,至少行政拘留五天起。
這裡有個陷阱,假如不是專業律師,則很難不掉進去。就是警察這麼說的時候,都是儘量以大事化小的語氣,告訴當事人寫份書麵檢查就可以結案了。
這是實話,但隻是半截實話。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也沒有精力糾纏,都選擇了息事寧人,不過是寫份檢查而已,反正從小在學校裡也寫慣了檢查,寫完了還得趕緊去上班呢!
但警察往往不會提前說,這和普通的而檢查性質完全不同,而是執法機關的處罰依據,寫完檢查就出不去了。
有人肯定會很納悶,為什麼會這樣?
站在警方的角度,很多時候這也是一種自然的處理方式,或者說無奈之舉,因為成天碰到的各種破人破事太多了,警官也不知道誰是不是好人。
比如這大半夜的,誰願意沒完沒了的加班扯皮?基層警力很緊張,基層警察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能用最省事的方式結案,成了很多人追求的目標。
並不是所有的警官都有壞心眼,實際上大部分警官也都是普通人,可能就是因為工作中這一招好用,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路徑依賴。
像今天這種情況又比較特殊,馬政委有過暗示,要小金警官把證據坐實,總之是不能放華真行走,非得把人拘進去不可。
華真行當然知道其中關竅,所以場麵就這麼僵持住了。小金警官沒有動手搞刑訊,可是逼供的嫌疑也有,至少有語言上的暗示與威脅。
但是後來,小金多少也琢磨出這件事的味道了,他的內心中是不想那麼做的,最後那句話,等於是在提醒華真行該怎麼辦了。
很多人都不希望這種破事被鬨到學校或單位去,那樣也意味著某種程度上的社死。所以小金警官強調,假如華真行不寫檢討就要通知學校。
像這種事情,按照學校紀律弄不好會被開除,他得珍惜來之不易的留學機會。華真行則表示,警方想通知學校那就通知吧。
其實小金警官沒打算通知學校,因為根本沒證據證明華真行有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頂多二十四小時就得放人,他代表派出所通知學校又能說什麼?
其實華真行還有一個選擇,他可以在二十四小時內聘請律師,但如果他本人不主張這個權利,警方在大多數情況下也不會提醒。
小金警官卻提醒華真行了,不是真要通知學校的意思。他在暗示,華真行就算自己找不到律師,至少也要通知外麵能幫到他的人,一個人在派出所裡太被動了。
華真行居然沒有接這個茬,又說道:“很抱歉,金警官,我知道你也是無辜被牽連進來的,回頭還會因此丟了公職。
其實我剛才說的那些證據,到明天早上就無所謂了,也用不著再去調查。
不要擔心,我可以給你安排一份新工作。假如你想換個地方當警察,我還可以幫你解決住房和家屬工作,但是你得做一件事。
將來上級調查的時候,請你如實說明情況,重點是馬政委今天對你說了什麼!”
小金警官已經問到了後半夜,時而循循善誘,時而嚴聲厲色。審訊室裡的燈光很亮,而且直對著華真行的臉。
在這種情況下被問訊轟炸了這麼長時間,照說華真行應該已經很疲憊了,思路都會變得混亂,但他還很清醒,反倒是小金警官累了。
小金警官聞言吃了一驚,以為自己太疲倦了出現了幻覺,因為華真行的聲音是直接在耳中響起的,他卻沒看見華真行開口說話。
華真行此時又開口道:“金警官,請你放心,我剛才說的都是真的。”
小金警官決定不再問了,把華真行送到派出所拘留室中過夜。華真行的到來,還吵醒了拘留室中另外四名室友。
這四個人都是昨晚剛抓進來的,一個慣偷、一個酒駕、兩個嫖娼的。並沒有發生傳說中被欺負的情節,四位室友還好奇地問華真行是怎麼進來的?
華真行如實介紹了情況,把那幾人都給逗樂了。天亮之後,四名室友都走了,就剩下了華真行一個,這裡不是拘留所,隻是派出所裡的臨時拘留室。
拘留所是管飯的,而臨時拘留室是可以不管飯的,至少不會管一天三頓,小金警官倒是給華真行買了一份早飯。
華真行盤腿坐在那裡等,還在繼續祭煉金葫蘆中的洞天空間,這是一個浩大的幾乎看不到儘頭的工程,但他也沒有浪費時間。
華真行很納悶,王豐收為什麼還沒來?他最遲在今天中午之前就得出去,否則便耽誤今天的飯局了,中午還得會見崆山派的郭長老呢。
按照牛處長排的時間表,郭長老是一周以來他首次會見的男修,說來也有意思,自從上次和地師遊真人吃過飯後,接下來的十頓飯,來的都是各派女修。
王豐收本該一大早就來接人,差不多就是各大單位的上班時間,但昨夜又發生了另一件重大意外,所以他來遲了。
這個意外事件,華真行是不知道的,事先也沒能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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