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逗”舔著沈明月的手,好像不舍得沈明月走。
沈明月便說,“既然這樣,我住另外一個房間行不行?我和狗一起住?”
“行。怎麼不行。我正想找個人照顧它,有你更省事了。狗糧在那。”說完,尹正東便進了自己的房間。
沈明月抱著“逗逗”,挺開心的。
沈明月小時候也有一隻博美,品相沒有這隻好,卻是她的好玩伴,好朋友,爸媽在她很小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爸爸一個人帶著她和哥哥,爸爸去工作,哥哥去上學,家裡隻有她一個人,幸好有那隻博美陪伴,小狗是很通人情世故的,會陪伴沈明月,也能夠讀懂沈明月的情緒。
第二天下午,她剛準備做飯,便接到方阿姨的電話,說明天要開庭了,想讓沈明月跟著,怕沈鵬體力不支。
“還有啊,明月,方阿姨包了餃子,你要不然和你老公過來吃,晚上就在這裡住,明天一起去法院?”方阿姨建議沈明月。
沈明月連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尹正東肯定不會去的,再說都要離婚了,還叫他去乾嘛?可沈明月想去,主要是考慮到明天她得陪二老去法院。
可一旦她離開了,“逗逗”就沒人照顧了。
想來想去,她走到了尹正東的門前,敲了敲門。
“進來。”尹正東的聲音傳來。
沈明月走進去以後,看到尹正東正在換衣服,他的背肌硬朗挺拔,很是性感。
她說,“方阿姨今天晚上讓我過去吃餃子,另外晚上我就在那邊住了,明天要去法院,你能不能替我照顧一下逗逗?”
“你可以把狗抱走,但是明天下午必須完好無損地抱回來。”尹正東說到。
言下之意:你明天下午必須回來!
“真的嗎?可以。”沈明月特彆開心,她又想起了什麼,“另外,你得再給我轉幾個錢,我怕明天要花一些。我不多要,一千就夠。”
“給你五千。”
沈明月沒繼續和他掰扯,去收拾了自己的東西,然後,把“逗逗”的提籃拿過來,拎著走了,不多時,尹正東的五千塊錢便到了。
去那套房子的路上,沈明月一直在想:“逗逗”還需要哪些東西,出去的話,它必須得有一個太空艙,另外,得有一根牽引繩,還需要一些狗糧。
想到這些,沈明月便下單了,因為不知道過幾天她還在不在尹正東家裡,所以,她的地址寫的是公司。
到了芝瀾名仕以後,方阿姨看到沈明月抱著一隻小狗來了,笑著說道,“我聽你爸說,你從小就喜歡狗,是不是?以後你和你老公要是有事,就把小狗放到家裡來,阿姨給你養著。”
“謝謝方阿姨。”沈明月蹲在客廳裡,手撫摸著“逗逗”。
沈鵬看到這隻小狗,就忍不住想起好多年前,沈明月的那隻博美葬身火海,她哭了好多好多天。
他忍不住歎了一口氣。
“怎麼了?爸爸?因為明天要打官司的事兒嗎?”沈明月說道。
沈鵬不想讓女兒知道,他在想沈明月之前的那隻狗,便說,“是啊。”
沈明月便寬慰爸爸,“放心吧,汪律師很厲害的。而且,那套房子本來也不是我們的,輸了也沒關係。”
“可是,輸了的話,我和你爸爸要住哪啊?”方阿姨憂心忡忡地說道,“這套房這麼大這麼好,你老公肯定還有彆的用處的。”
沈明月便不發言了,現在她還在和尹正東鬨離婚,萬一官司輸了,那爸爸和方阿姨豈不是要露宿街頭?
但明天的事情,明天再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