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血兔子(二)(1 / 2)

聊不起的齋 閻四夕 2596 字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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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異的事情,又在刑寡婦被關進牢房的當夜發生,那孩子的屍體本是在衙門裡的,衙門裡沒離過人,一直是有人看守,可等到第二天,仵作想再仔細驗驗時,走進房間一看,隻有一副血淋淋的骨架,在那兒擺得好好的,這樣的一幕,把老仵作都嚇傻,讓老仵作想起了刑寡婦家牆上寫的那句話。

縣令得知此事,連忙派人去刑寡婦家,可等衙門裡的人再去,刑寡婦家的牆上乾乾淨淨,不要說是血字,就是一個帶血的斑點都沒有。

芙蓉鎮的縣令不信鬼神,堅信這件事是人為,下令找出鎮上所有在燉肉的人。

結果,被縣令找出了三家,這三家人不知自己燉肉犯了什麼法,但反抗不了衙門,仵作一一查驗,證明這三家人燉的都是豬肉以後,縣令才傻眼了。

與此同時,芙蓉鎮外的荒野,一個離開芙蓉鎮的老乞丐見野外有人生了火,火上架著一隻鍋,鍋裡不知道燉著什麼,好像已經熟了,發出很香的味道,他見四下無人,因是長久饑餓,便想趁此機會,上去偷吃幾口。

由於沒有筷子,老乞丐是從柴火堆裡抽出一根沒有燒斷的樹枝,伸進鍋裡挑肉,當他流著口水,挑起肉正想吃,發現那塊肉上,居然有一小塊像魚鱗一樣的硬物,老乞丐湊近了看,看清像是人的指甲,令他想起芙蓉鎮裡發生的命案,想起那個死掉的小孩兒和突然消失的血肉,想到這些,老乞丐哪裡還敢吃,當即嚇得屁滾尿流,返回芙蓉城報官。

縣令聽了連忙帶人前去抓凶手,可等他趕到,老乞丐所說的地方,隻剩下燃儘的火堆,還有一口空鍋。

想到有人吃了那孩子,衙門的人忍不住到一邊去嘔吐。

縣令對那個凶手是恨得咬牙切齒,把證物帶回衙門後,想再次提審刑寡婦,可等人去牢裡提她時,卻發現刑寡婦正哼著一首童謠撞牆自儘,當時她嘴裡哼的便是‘血兔子,血兔子,血兔子餓了抓孩子,抓孩子,抓孩子,抓了孩子填肚子。’

最後,刑寡婦雖因救治及時,而留下條命,但也從此變成了一個兩眼空洞的白癡,對什麼都沒有反應,問什麼也不會回答,隻會在餓的時候流口水。

這個案子,讓縣令很是頭疼,找不到凶手的線索,而血兔子的童謠卻在芙蓉鎮傳開。

剛開始的時候,所有人都以為,殺人凶手一定是和刑寡婦有什麼恩怨,所以,才會殺了她的孩子複仇。

但他們錯了。

不等刑寡婦的案子查清,又發生了一樁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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