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趕集(1 / 1)

不知是偶然還是運氣,林曦和胡小紅在山上砍著柴,居然打到了一隻野兔子! 很肥的兔子,約莫有八九斤重,聽見人聲從草窩裡竄出來,慌不擇路地跑不掉,被兩個姑娘圍追堵截加柴刀木棍齊上,逮住了。 胡小紅笑得見牙不見眼,緊緊摟著野兔子,這可是肉肉啊,她有多久沒吃到肉肉了? 兩人收拾了柴枝扛下山,回到知青點,又是一番轟動熱鬨。 晚上林曦破天荒得到邀請加入知青們的飯桌,大家因為兔子肉對她態度改變不少,林曦無所謂了,她覺得自己不會在這地方呆太久。 其實這個年代吧,插隊當知青也沒什麼不好,城市裡某種局勢比較農村更顯嚴峻,成份出身不好同樣很難過,動不動被拉去學習、審問,人民群眾時刻監督;另外,農村糧食不夠可以尋打些野味補充,城市裡就真的隻能餓著,鋼筋水泥啃不動啊。林曦也願意安安靜靜呆鄉下捱幾年,她是了解曆史走向的,等幾年後這陣風氣一過,直接報名考大學回城就行了,但現在她不是一個人,還有外公外婆,她必須得儘快回海市。 又過了一天,到趕大集的日子。 現在是計劃經濟,糧食和商品實施統購統銷,禁止自由貿易,不允許開集市,但黔省是華夏國偏遠地區,少數民族聚集地,還是可以有點土政策的,比如這個大集,外省多數地方都已經取締了,這山區裡卻依然保留,隻不過也有規定,大集裡不準買賣糧食和肉類,主要擺賣的都是些竹藤編織器或生產用具,也可以賣一些地方特色的小吃食,當然不比貿易自由興盛時那麼多,少量罷了,算是偷摸著賣,乾部們也隻能睜隻眼閉隻眼當沒看見,畢竟本土風俗由來已久,有些老百姓他就不聽教,製止不住的。 知青們最愛趕集,幾乎是逢集必趕,買不買東西都要去,林曦期待了好幾天,肯定也是要去的。 她心裡揣著小九九,不願意跟彆人一路,假裝聽不見隔壁胡小紅的邀約,沒應口和她們做伴趕集。 早上天剛麻麻亮林曦就起床了,翻出原主很愛惜的一套軍裝——當然是沒有紅領章的,六七十年代崇敬軍人,保家衛國英勇又威風,青年們隻要有條件都給自己弄套軍裝穿穿。林曦也敬重軍人,隻是,以綠色軍裝為時髦,呃,二十一世紀時尚淑女不太認同,不過原主根本也沒幾件衣裳,這套算是最新最結實的,那就穿著唄。 再把雙馬尾改成麻花辮,打扮停當,背起個軍色挎包悄咪咪出門了。 小山村離公路挺遠,得沿一條簡易機耕路走七八裡才上公路,村裡人要去公社趕大集,大多數憑腳力走著去,隻有少數人會等生產隊套牛車馬車上路。 林曦沿著機耕路大步走,等走到前麵村子,天色才透亮,看見那邊村口有輛馬車趕出來,林曦湊上去問能不能捎上自己,趕車的大叔和車上坐的五六個大嬸大媽都不認識她,一個個盯著她瞧新鮮,林曦就說自己是後頭村的知青,趕著要出門,可本村馬車沒那麼早,大夥兒才露出了然的神情,友善地衝她點頭笑,給她讓了個位子。 大嬸大媽都愛八卦,一路上對著林曦問個不停,林曦隻能耐著性子,麵帶微笑一一回答,這態度倒是贏得大嬸大媽們的好評,有拿著煮熟的芋頭、炒花生上集賣的,還硬塞給她吃。 林曦知道人家從嘴裡省下來的東西拿去賣,大多是為了孩子上學或買油鹽,她不能白吃,就從挎包裡掏出海市老牌子牛軋花生奶糖,給芋頭、花生大嬸各抓一把,又給車上其他人每人派兩粒,說這是從家鄉寄來的糖,請大家嘗嘗,一時間好感值又蹭蹭蹭直線上升,趕車的大叔聽說她要去坐班車上縣城,立刻揮起鞭子,讓馬車加速前進。 到了公社,趕車大叔先把林曦送到等班車的地方,然後才拉著鄉親們去圩集。 八點鐘,林曦坐上了第一趟轉頭回縣城的班車,問明司機下午兩點還有一趟班車從縣城到本公社,默默在心裡計算:從這裡到縣城需要兩個半小時,那麼她隻能在縣城活動三個小時,必須得趕上兩點鐘那趟車回來,否則就要淪落街頭了,因為她沒開到證明,這年月出門若不持有本單位開具的身份證明,有錢你也住不上旅社。 班車在沙石公路上顛頗前行,車上人不多,林曦看了會窗外景致,都是千篇一律的高山丘陵草坡林木,索性靠在座椅上閉上眼睛,神識進入空間清點庫藏。 好不容易到了縣城,林曦下車走進候車室,遠遠地看見那邊有個窗口寫著“寄存處”,她心裡一動,折身去了車站公廁,再出來時,手裡拎著一個大大的旅行袋,走到寄存處窗口要求寄存,交了一毛錢保管費,得到一張單據,到時就憑這個單據領回自己的袋子,林曦將單據收好,離開汽車站往街上走去。 依照胡小紅所說,林曦儘往僻靜的街角小巷走,轉了兩圈,終於被她發現有兩個人在拐角處交易,不知道他們做什麼買賣,正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林曦從旁邊走過,那兩人立刻警惕地盯著她看。 林曦擺了擺手說:“沒事,我也有點兒東西。” 又往前走了幾米遠,身後跟過來一個中年男人,超過她兩步,轉回頭問道:“小姑娘,有什麼東西?” “麵粉、奶粉還有些肉罐頭。” 中年男人眼睛亮了:“喲,好貨啊!哪來的?” “不知道!做生意就做生意,乾嘛問這個?” “好好我不問!那個什麼,有多少?我全要了!” “麵粉二十斤,牛肉乾和香腸各十斤,奶粉兩斤,水果罐頭、午餐肉各五個,另外,還有十條花色鮮豔的紗巾。” “小姑娘信得過我的話,跟我走?” 林曦才不會這麼傻隨便跟人走:“就在這街上吧,邊走邊談。” “可我沒見著東西,怎麼談價錢?” 林曦把挎包從肩上摘下,打開蓋子遞給那男人看,挎包裡裝有兩條花裡胡哨的紗巾,一個紅通通的蘋果、一截香腸和幾條牛肉乾:“這是樣品,奶粉和麵粉怕撒了浪費,罐頭太重也不好帶著。” 中年男人仔細看了看,連連點頭,他倒是能理解林曦的防備心理,笑著道:“這裡是後街,平常經過的大多是附近住戶,很安全的,咱們說話小聲點沒事。” 於是開始談價錢,中年男人為示誠意,主動告訴林曦他就住在不遠處,專乾買進賣出的活兒,在這縣城裡關係很多,有人罩著,找他做交易準沒錯,黑市上可是有名號的。 林曦不懂黑市價格,她也不貪心,現在隻要能換到錢票就行。 剛才報的那些東西數量,按黑市價,不要票的話可以換一百九十塊錢,中年男人給出價錢,眼睛緊緊盯著林曦,林曦哪能看不出來他的奸商本性?直接說給整數吧,兩百,立馬帶你去拿貨。 中年男人鬆口氣,點了頭,卻裝出一臉的肉痛,按規矩先付給林曦二十塊錢,然後兩人一前一後走出後街,林曦帶路往汽車站去,走到汽車站,林曦示意中年男人在外麵等著,她進去憑票領出旅行袋,走到角落裡拉開袋子伸手在裡麵鼓搗一會,再拉上拉鏈,然後吃力地雙手拎著袋子走出汽車站,看見中年男子便把袋子交給他。 中年男子拎起袋子,帶著林曦走到一個僻靜地方停下來,四周看了看,才放下旅行袋,打開檢視裡麵的物品,果然是個老手,並不需要過秤,每樣東西過過眼,聞一聞,在手上掂一掂就能估出重量,最費時間的是那十條花裡胡哨的紗巾,中年男子要一條條細看有沒有漏洞破損的,然後才收進旅行袋,滿意地朝林曦點點頭,掏出早就數好的一百八十塊錢遞上,還跟她約好以後有東西要出手就去那條後街找老吳,說完再不停留,拎著旅行袋快步離開。 林曦也返身回汽車站,買好兩點鐘回縣城的車票,坐在候車室裡等車,一邊啃著麵包,這時候才反應過來:她都沒記得算旅行袋的錢,白送人一個旅行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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