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想要改正錯誤(1 / 2)

“媽,求求你不要這樣!”宋可寧拚命搖頭:“我知道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我以後不敢了,我以後乖乖待在家裡,哪裡都不去了,我發誓我再也不見他們了,媽,你原諒我吧!”

此時此刻,她恨死了舒夢蘭,也恨死了她自己。

她恨舒夢蘭為什麼打電話給她,說要見她。

她恨自己為什麼那麼腦殘,拿著她的首飾和她攢的錢去見舒夢蘭。

她不想去的。

可是舒夢蘭在手機那邊一直哭,說如果她不去見她的話,她就來宋家找她。

她不想和郭家的人有任何的牽扯。

如果舒夢蘭來宋家找她,就等於再一次提醒宋家人,她不是宋家人,而是郭家人。

她知道她爸媽有多討厭舒夢蘭。

她不想讓她爸媽見到舒夢蘭,讓她爸媽再一次清晰的認識到,她不是他們的骨肉,而是舒夢蘭的女兒。

她實在沒辦法,隻能拿錢去見舒夢蘭。

她拿著她的錢和首飾去見舒夢蘭,並不是她想儘孝,贍養舒夢蘭,而是想收買舒夢蘭。

她想讓舒夢蘭拿著她的錢和首飾離開夜都,以後永遠都不要再回來。

她爸媽和她兩個哥哥都很寵她,這些年她攢了不少錢。

再加上她爸媽送她的那些首飾,加起來有上千萬。

她沒舍得全給舒夢蘭,給舒夢蘭拿了一半。

哪怕隻有一半,也足夠舒夢蘭找個山清水秀的小城市,舒舒服服的過後半生了。

見到舒夢蘭之後,她向舒夢蘭說了她的條件,舒夢蘭痛快答應了。

她們兩個簽了協議,她把錢和首飾給舒夢蘭,舒夢蘭拿著錢和首飾離開夜都,以後永遠不再回夜都,也永遠不再來騷擾她。

她覺得這筆錢花的是值得的。

錢花出去,隻要她爸媽和她哥哥對她的寵愛還在,很快就能回來。

可要是舒夢蘭和她一直糾纏不清,讓她爸媽媽哥哥對她沒了耐心,不再喜歡她了,她失去的不但是金錢和首飾,還有她在宋家的地位和將來的婚姻。

隻有她爸媽哥哥寵愛她,她才能保住她在宋家的地位,隻有她在宋家有地位,她以後才有嫁入豪門貴族的機會。

舍得舍得,有舍才能得。

把辛辛苦苦攢了那麼多年的錢和首飾給舒夢蘭,她也舍不得,可是為了將來打算,她不得不這樣做。

協議是她手寫的,舒夢蘭在協議上簽了字,她才把錢和手續交給舒夢蘭。

拿到協議的那一刻,她鬆了口氣。

她覺得她終於徹底擺脫國家了。

以後她就隻是宋家人,和郭家再沒半點關係。

她無論如何沒想到,她和舒夢蘭的見麵竟然會被人拍下來。

她明明已經很小心了,怎麼會被人拍到照片,還送到宋家來了呢?

她也曾擔心過,萬一被她爸媽發現她給舒夢蘭錢,她爸媽會生氣,所以出門的時候,她非常小心,和舒夢蘭也約在一個人煙稀少的地方見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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