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桓初耐心解釋說:“你沒有工作,沒經濟收入,如果我們離婚,小智的撫養權,法院一定會判給我,但你享有探視權,我不會阻止你見小智,每個月你都能見到小智。”
隻要不天天和周靜柔還有周老太太在一起,他有把握把他兒子的性格糾正過來。
“桓初,我們不要離婚好不好?”周靜柔哀求說:“我會和我媽說,讓她以後不要再溺愛小智了!她最疼小智了,她也不是故意害小智,她會聽我的話的!”
“她不會聽,聽了也沒用,”沈桓初煩躁說:“她身上的壞毛病太多了!貪小便宜,不講社會公德,喜歡說臟話,沒理攪三分!”
小孩子有樣學樣,小小年紀,就一身的毛病。
他工作忙,和兒子在一起的時間比較少。
有一次,他和他兒子一起去超市,看到他兒子拿起一個魚腸,剝開腸衣,三兩口就吃掉了,他都驚呆了。
他問他兒子為什麼要這樣做,他兒子說,他姥姥教給他的!
他姥姥說,在超市裡吃掉,不拿到收銀台去,就不用付錢了!
他兒子還得意洋洋的說,他姥姥還教給他,一定要挑魚腸吃,因為魚腸比豬肉的火腿腸更貴,而且小小一根,兩三口就吃完了,不容易被人發現。
看到他兒子得意洋洋的說這些,他眼前陣陣發黑。
他算得上年輕有為,不但自己薪酬可觀,他爸媽也給他留下了大筆的財產。
他根本不缺錢,他兒子居然為了省錢,在超市偷吃火腿腸!
不。
這不是錢的事。
就算是缺錢,也不能做這麼沒品的事!
他氣的臉都白了,拿著被他兒子吃掉的火腿腸的腸衣去收銀台交錢。
收銀員倒是沒說什麼,可他自己羞恥的抬不起頭。
回到家後,他狠狠發了一通脾氣。
他丈母娘不但不引以為戒,還不以為然的說很多人都這樣。
後來,他才發現,這隻是冰山一角。
他兒子和老太太還學了很多壞習慣。
沒禮貌、張嘴就罵人,不占人點便宜就像是吃虧了等等等等。
他兒子的相貌隨了他和他妻子的優點,長的特彆好看的一個孩子,卻滿身都是讓人無法直視的壞毛病。
他苦口婆心的勸,希望能引起他妻子和他丈母娘的重視,把孩子身上的壞毛病改過來。
可是,兩個人都不當回事,現在,變本加厲了,敢往比他小的孩子身上扔蛇了。
再長大一些,是不是就該敢偷東西、打人、殺人了?
他忍無可忍了!
他決不能眼睜睜看著自己唯一的兒子被這兩個女人毀掉!
他狠下心,冷冷的看著周靜柔,下最後通牒:“為不是和你商量,我是告訴你的決定,你隻有這兩個選擇,要麼,送你媽離開,要麼我們離婚,立刻辦手續,小智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