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發誓,去之前,她隻是想和初戀吃一頓飯而已。
可吃飯的時候,她喝了幾杯酒。
喝了酒,自製力下降。
等她清醒過來的時候,她和她的初戀躺在一張床上。
她慌亂回了家。
不知道是那時太年輕,經曆的事情太少,還是腦袋裡少根筋,她竟然忘了吃避孕藥。
後來,她發現她懷孕了。
那段時間,她和安智嶠也發生過關係。
她不知道她懷上的孩子是誰的。
她擔心孩子是她初戀的,她曾想過把孩子打掉。
可她舍不得。
除了舍不得,她還怕像一些電視劇、電影裡演的那樣,因為做流產手術,患上不孕症,失去懷孕的能力。
於是,她暗暗祈禱,希望孩子是安智嶠的。
也許,孩子就是安智嶠的呢?
她生下安智嶠的孩子,以後和安智嶠好好過日子。
她和她初戀之間發生的一切,神不知鬼不覺,誰也不會發現。
懷著忐忑和僥幸心理,她把孩子生了下來。
孩子剛出生的時候,她並不知道孩子是誰的。
但她看到安智嶠對孩子疼愛有加,愛入骨髓,絲毫沒懷疑過孩子的身世,她漸漸放下心來。
等孩子長大了一些,她發現孩子和她的初戀沒有絲毫相似之處,她放心了。
孩子應該不是她初戀的。
畢竟,她和安智嶠夫妻生活和諧,和她初戀就那麼一次而已。
從概率性上來講,孩子也應該是安智嶠的,不該是她初戀的。
安智嶠太愛他們的女兒了。
即便後來她再沒懷上過孩子,安智嶠也依然是個好丈夫、好父親。
雖然他們夫妻倆之間的感情更像是相敬如賓,她總覺得差了點什麼,但安智嶠在外麵沒有女人,心思全都在工作和家上。
隻要有時間,他就會回家陪孩子,比起那些有了錢就在外麵花天酒地養女人的男人,她已經很滿足了。
她以為她很幸運,也很幸福。
哪知道,她錯了。
大錯特錯。
安智嶠不但早就發現了孩子不是她的,還偷偷將她的孩子和彆人的孩子調換了。
她掏心挖肺,嘔心瀝血,給彆人養了二十多年的女兒!
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她生不如死,瘋狂中,她捅了安智嶠一刀,被關進了拘留所。
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她才知道,原來一個人的心可以那麼狠。
安智嶠耍了她二十多年。
她隻恨自己沒能一刀捅死安智嶠。
除此之外,她隻剩下一個心願。
她想見她的女兒,想知道,她女兒過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