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一章快刀斬亂麻(2 / 2)

隻要是愛子女的父母在與子女的爭執中,都是弱勢的一方。

吵到最後,都是以妥協告終。

“你們出去吧,”他頹廢的坐在椅子上,雙手抱頭,“讓我一個人靜靜。”

賀蘭寧和賀蘭夏離開了書房。

賀母沒走。

她擔心丈夫,留下勸他:“事已至此,你想開點。”

賀父搖搖頭,什麼話都沒說。

確實,事已至此,他能做的,也就隻有想開點了。

除此之外,他沒有任何可以圓滿解決這件事的辦法。

眼下,就隻能走一步看一步,先把明天的婚禮對付過去了。

想到明天的婚禮,他又是一陣心堵。

請柬早就發出去了,請柬上新娘的名字寫的明明是他大女兒的名字,明天和任遠行舉行婚禮的人卻是他二女兒。

不知內情的客人,他還能解釋說,請柬不小心印錯了。

可很多知道他大女兒和任遠行談戀愛的人,他要怎麼解釋?

說任遠行和他大女兒談著談著戀愛,又愛上了他的二女兒嗎?

他的女兒是貨物嗎,可以由著任遠行挑揀,任遠行想要哪個就要哪個?

事情傳揚出去,他還怎麼有臉見人?

他氣的一夜沒睡。

賀蘭寧也一夜沒睡。

她纏著上官牧野聊了半宿。

看賀蘭寧又和他談了一筆生意,又給他貢獻了三百萬的份上,上官牧野陪她聊到後半夜,見她還不睡,上官牧野不搭理她了,自己睡了。

賀蘭寧氣的拍著手機上上官牧野的私信頭像,又罵了無數聲的木頭。

第二天,民政局一開門,任遠行和賀蘭寧第一個走進民政局的大廳。

兩個人以最快的速度辦完了離婚手續,拿到了離婚證。

拿著手中的離婚證,賀蘭寧恨的牙癢。

她真是上輩子倒了八輩子的血黴,這輩子才遇到任遠行這個狗男人,領了結婚證,還沒舉行婚禮就又來領離婚證。

不過,值得她慶幸的是,她和任遠行的感情還沒深厚到讓她交付身體。

任遠行動手動腳過,都被她嚴詞拒絕了。

萬幸,兩人還沒舉行婚禮,還沒過洞房花燭夜。

不然,她把身體給了任遠行,才是真的日了狗!

沒讓任遠行那個惡心的男人碰過她,是如今她唯一的可以慶幸的事了。

拿到離婚證,任遠行立刻去賀家接親。

實際上原定的接親時間不是這個時間,是在一個小時之前,但是沒關係,他的婚禮,他喜歡幾點接就幾點接。

賀蘭寧懶得看一對狗男女走結婚的流程,直接去了任、賀兩家舉行婚禮的酒店。

在任、賀兩家舉行婚禮的酒店裡,她為那對狗男女準備了結婚大禮,包他們刻骨銘心,一輩子都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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