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就這一次!下不為例!(2 / 2)

官場:步步高升 流浪 4360 字 2024-05-18

張海龍大怒:“江瑩瑩的案子馬上就要水落石出了,這個時候市局卻來插一腳!他們很閒嗎?市裡沒有案子嗎?”

蘇美玉勸說道:“行了,彆嚷嚷了,既然市局接手了案子,就讓他們查唄,我們還可以輕鬆一下。”

“我明白了!”

張海龍露出憤怒的神色:“一定是金元寶的父母搞的鬼!是他們讓市局來接手案子的!一定是這樣!昨天他們來縣局大鬨一場,今天市局就來接手案子,哪有這麼巧的事?”

張海龍猛的站起身朝外麵走去。

蘇美玉急忙詢問:“你去哪裡?”

張海龍頭也不回的說:“我要去監督市局的人辦案,他們要是敢徇私枉法故意包庇金元寶,我就去省廳告他們!”

蘇美玉快步追了上去,怕張海龍鬨事。

接下來的日子裡,張海龍一直盯著市局的人辦案,寸步不離,哪怕市局的人去廁所,張海龍也要跟著,防止市局的人玩貓膩。

市局的人找來很多學校的老師和學生,詢問江瑩瑩寫日記的事。

這些老師和學生異口同聲的說不知道江瑩瑩有寫日記的習慣。

緊接著他們又說了江瑩瑩很多壞話。

比如江瑩瑩特能裝,表麵上裝作很清純的樣子,私底下卻愛慕虛榮,行為放蕩,偷偷的和好多男學生談戀愛,而且特彆的開放,牽個手、親個嘴是很普遍的事。

這些人還說江瑩瑩經常撒謊,把自己的家庭說的很慘,騙取老師和同學的同情,趁機撈取好處,比如借錢啊,比如拉票競爭班乾部啊。

偽裝再好也會露出破綻,最終還是暴露了本性,讓老師和同學們很是反感,都不願意和江瑩瑩來往了。

總而言之一句話:江瑩瑩是個善於偽裝的壞孩子,愛慕虛榮,愛撒謊,喜歡奢侈品,腳踏好幾隻船,素質太低。

所以說,江瑩瑩寫的日記不能相信,大概率是胡編亂造的。

張海龍提出了異議:“之前我去學校調查,當時的老師和學生們都誇讚江瑩瑩是個好孩子,品學兼優,樂於助人!為何現在又改變了說法?”

前來作證的老師和學生們振振有詞的解釋:“之前是他們看到江瑩瑩死了,不忍心揭露江瑩瑩的真實麵目,可是江瑩瑩留下一本日記陷害人,我們就不能坐視不管了,隻能揭露江瑩瑩的真實麵目,不能讓彆人受不白之冤。”

張海龍還想提問,被市局的人打斷了。

市局的人冷聲說道:“張副局長,江瑩瑩的案子由我們調查,請你不要隨便發問,打亂我們辦案的節奏!該怎麼調查,我們心裡有數。”

張海龍臉色陰沉,心裡火冒三丈,他懷疑這些老師和學生們故意撒謊詆毀江瑩瑩,但他沒有證據。

經過數天的調查。

市局做出最後結論:通過學校老師和學生們的講述,可以得知江瑩瑩是一個愛撒謊、人品有問題的人,寫的日記多半也有問題,不能取信!所以金元寶無罪釋放!

張海龍不同意,和市局的人吵了起來,最後還拍了桌子,指責市局的人查案太草率,不負責任!故意偏袒金元寶!張海龍要求市局的人重新調查,否則他就去省廳告狀!

市局的人冷笑道:“你去告啊!看看省廳會不會搭理你!先不說江瑩瑩的人品如何,就說日記本!法律有明確規定,日記本可以成為證據,但必須符合一個條件,那就是日記本裡的內容經得起調查,有事實依據,但是江瑩瑩寫的日記根本無法取證,也就無法證實真假!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也不能追究金元寶的責任!更何況,我還做了大量的調查,找到了很多人證,證明江瑩瑩的人品有問題,日記的內容更無法取信了!我辦案的步驟符合程序,你去哪裡告,我也不怕!”

“你……”張海龍剛想發火,被趕來的蘇美玉強行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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