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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按照約定去警察局找林查。昨天走的太急,忘了問清楚,導致我並不知道他幾點下班,隻好中午十二點就過去等。

我不禁感慨,沒有手機和網絡的時代是如此的不方便,不僅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要受到時間和地域的限製,還少了很多娛樂方式,隻能靠到處亂晃打發時間。

“你,來這麼早?”林查看到我後很驚訝。

“反正在哪裡等都一樣。在這兒還能吹吹公家的空調,舒服。”

說完我才意識到,遊戲裡的時間是秋天,戶外已經很涼快了,屋裡根本不用開空調。好在林查沒有察覺,帶著我走進警察局。

“進來坐吧。”

我們來到他的辦公室,林查在他的工位旁邊幫我加了一把椅子。

我坐下來,問,“警察局可以隨便進?”

“不可以。”

“那我為什麼能進?”

“有人帶你就能進。”

謔,聽這老油條的口氣,該不會還是個小領導吧。

“對了。”我從我的小包包裡拿出一個小盒子,“送你的禮物。”

為了好感度,當然要出手闊綽一點才行。這是我昨天逛街獲得的戰利品之一。說到逛街,不得不提一下灰姑娘她後媽家的財力,我去當鋪打聽過,李麗隨便一件首飾就是好幾十金,而從這裡的物價推算出的消費水平來看,一般家庭會消費的首飾大多為幾金或者幾百銀的。

放眼望去,一整條街上,隻有店裡沒有賣的,還沒有我買不起的。

林查接過盒子,沒有打開,“這是...”

“名牌,還是金邊的呢。”

我見他一直盯著盒子看,以為他不喜歡,繼續解釋道,“現在流行戴名牌,後邊有曲彆針,彆在你胸前就行。你不打開看看嗎,我昨天逛了好半天才挑中的。”

正在走神的林查被我喚醒,趕緊打開了盒子。

“啊,對了,這個名牌還空著呢,我本來想幫你把名字寫上去,但是還不知道你的警銜,所以...”

“林、查,樹林的林,查找的查,就寫這兩個字就好。”

“好,借我根筆。”

林——查——我認認真真地把這兩個大字寫在上麵,邊寫邊在心裡倒數五個數。

5、4、3、2、1!

.....

係統怎麼還不說話?我那麼誠懇的禮物,竟然沒有讓他對我的好感度高一些?

該不會是我的字太醜了,破壞了美感吧。我盯著名牌上那兩個字看了又看,除了“林”字比“查”字略大了些,“林”字左邊的“木”比右邊的“木”也略大了些,整體寫歪了些,這字跡也算是橫平豎直筆順正確啊,怎麼會醜呢?

“你朋友啊,林隊?”路過的一個警察小哥哥向他問好,順便也朝我點頭示好。

林查點點頭,“辛苦了,下午去北邊轉一圈。”

“沒問題。”

林隊...原來是個隊長。小小年紀就當上隊長了,有兩把刷子。此時林查已經把視線轉回到我身上,他表情中帶著和自己隊員說話時的友善和溫和,甚至眼裡略帶有一絲笑意。

“寫完了?我看看。”

這是我第一次見他笑,這雙漂亮的眼睛直到此刻才散發出它應有的光芒,就好像春日初陽融化了枝頭的雪,雪水順著樹枝滑落到在我心上。我愣了一秒,把名牌遞過去。

“寫得很好,謝謝。”

我裝作害羞地笑了笑,接受了他的讚美。我承認,我的字確實很好看,但我可以自戀,你不能瞎吧?

終於熬到林查下班的時間,我跟著他出了警察局,徑直坐上了門口停著的黑車。

“哥。”林查乾脆地朝著駕駛座位裡的男人叫了一聲。

“哥。”我慌慌張張地跟著叫了一聲,出門在外,禮貌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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