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所需的錢,都是從體製內的人,他們的社保公積金從最高檔調低到最低檔,所實現的。
從最高檔到最低檔,每個月的差額有三四千塊錢,每年的差額有四五萬塊錢,給農民們繳納最低檔的社保公積金,綽綽有餘!
由於程勇給這些農民們,謀得了兜底的保障,這讓農民兄弟們對程勇心懷感激。
在鎮政府的門口,排隊給程勇送雞、鴨、草藥、茶葉、柑橘等各種土特產的農民們,絡繹不絕。
即便程勇已經再三地強調了,自己不收禮,也擋不住農民們對程勇的熱情。
甚至還有懷著孕肚的女人,和一些剛從醫院出來的農民,在街邊買了一些煙酒,以表達自己對於程勇的謝意。
農村裡的女人,她們此生從未想過,自己和生育保險會有什麼乾係。
是程勇向她們普法了。
農民是一種職業,有農民證為證據,華夏的千百年以來,農民一直都是一種職業。
乾家居的,乾文員的,當老板的,當文員的,當銷售的,隻要不是社會閒散人員,隻要是一個在職工作者,都理所應當的享受生育保險。
那麼,農民享受生育保險,在法理上,是完全合理的,在道德上,更是不容置疑。
為什麼農婦們懷了孕,就不能從國家社保局裡,得到一筆生育津貼呢?
而繳納生育保險的費用,自然是由公務員來出。
而農民們獲得了工傷保險,意義則更大了!
有些農民在地裡乾活受了傷,一輩子可能就毀了,在勞動效率上,遠遠不能和之前相提並論。
以前,每年繳納三百八十塊錢,農民們不願意繳納,現在程勇讓體製內的人出點血,把農民們這部分自己繳納的給繳納了,再加上有工傷保險,農民們的幸福指數,以火箭速度的提升。
現在,大家都念著程勇的好。
他們慶幸,程勇是他們的鎮長。
在程勇的極力勸說之下,這些農民們,一個個都回去了。
不過,他們在回家的路上,逢人便說程勇的新政,給他們帶來了怎樣的好處,稱讚程勇是一個好的父母官,是當代的包青天。
其實,程勇隻想說,自己的新政,其實不新。
程勇喃喃自語道:“農民不就是一種職業嗎?既然是一種職業,有五險一金,這很合理啊!”
“我們總不能將農民和社會閒散人員相提並論吧,要知道,國家在統計就業率的時候,隻要是一個農民,那就算是這個農民就業了的。”
“體製內的福利待遇,是取自於人民,也應當用之於人民,體製內的人,不應該高人一等,而是應該是人民的公仆,理論上,應當是低人一等的啊。”
“唉……新政不新,我隻是在遵循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理念而已。”
雖然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程勇的政策是新政,但是程勇從不認為自己的政策是新政。
法律裡,原本就有,拿出來就用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