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升任知府(2 / 2)

來人倍感無奈:“既然大人決意如此,屬下也不強求,但總督大人吩咐過,大人您在上任之前,一切安全必須由卑職負責。並且,卑職也會隨您一起去燕州上任。”

一起麼,怎麼有一種被人監視的感覺。

不想這些了,先娶了老婆再說。

“白老爺、白夫人,巧雲是我未過門的妻子,現在暫留在白家,三日內,我一定籌集到一萬兩銀子來提親。”

……

回到衙門後,鐘紅夜都被他給驚呆了。

三天賺一萬兩,在區區嵐山縣,最厲害的商人也辦不到這點啊。

他一個讀書人,對生意又不在行,怎麼能做到。

生意經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學會的。

“林楓,你做事也不走腦子,三天,給你三個月也不行啊。”

走尋常的路線肯定是不行的,得另辟蹊徑。

“唉?我有個辦法,你既然當了知府,直接去找商家借,找錢莊的人要,你是官,他們不敢不給。”

“這成仗勢欺人了。”

“那你怎麼弄到一萬兩,用朝廷的剿匪銀子先墊上?”

“那怎麼能行,事情捅出去,挪用朝廷官銀是什麼罪名,找死呢。”

轉念一想,林楓很快有了對策:“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乾嘛?去打劫?”

靠,山賊永遠都是一個思路。

總督給他的親兵有一百人,加上知府衙門可控製的兵馬,有萬人左右。

燕州是重要地界,是交通要道,所以比彆的地方兵丁多一倍。

若是用這些兵丁去剿匪,一萬人去夜襲那些山寨的話,十拿九穩。

十八寨,烏合之眾罷了,隻需堵住路口,萬箭齊發,山賊為了活命,一定繳械投降。

十八寨的山賊,手裡會沒有區區一萬兩銀子麼。

想到此,還是要感謝總督送的官職啊。

“來人!”

總督的差役走了上來:“大人,有何吩咐。”

“你是總督大人派給我的,就是說,你會完全聽從我的號令,是麼?”

“是,大人有命,卑職莫敢不從。”

“好,你即刻帶著本府的手令去燕州,命所有人集合,興夜來這裡見我。記住,全燕州的兵丁、差役都要來,備齊弓箭,一個也不許缺席。”

“卑職遵命!”

好的很,做縣令本就是為了剿匪的,現在改任知府,有萬人兵馬可用,直接拿來剿匪,一夜間可席卷而定。

當晚,燕州的二十多個武將頭目全數來到。

官職最大的,就是河防營的管帶。

本來,他們是負責水匪隱患的,因為林楓下了死命令,他們一刻也不停歇,全來了。

“卑職等參見知府大人!”

院子裡,火把竄動,其餘兵馬都在衙門外守著。

看著無數火光竄動,林楓一陣欣喜,難怪那麼多人都想要兵權呢,手下聽話的人多,男人就有成績感呐。

“諸位,本府林楓,授總督大人之命,暫任燕州知府。今天夜裡,你們要隨我去剿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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