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你給我好好說說(3600)(1 / 2)

自從獲得了這個莫名其妙的“切換”能力以來,方豫早就習慣了自己在哪邊,哪邊時間才會流動的詭異情況。

為了能儘快升級以及推動主位麵的時間線和藍星一致,有時他甚至會特意留在主位麵的時間多一些。

但現在,這次切換回藍星再切換過來,洛林塔半位麵的時間居然跟著動了!

是和這隻納巴蘇有關嗎?

因為它是跟著魔方一起來到的藍星,所以才能影響兩邊的時間流動?

那為什麼此前納巴蘇一直在藍星,藍星的時間沒有流動呢?

方豫又測試了幾次不同的情況,這才確定,隻要納巴蘇在洛林塔中,即使他不在洛林塔半位麵或主位麵,那麼主位麵和洛林塔半位麵的時間就可以正常流動。

如果納巴蘇在藍星,他在洛林塔,藍星的時間則仍舊是停止的。

無論納巴蘇在哪裡,隻要方豫在主位麵或洛林塔半位麵,藍星的時間都不會流動。

真是好奇怪的現象。

此前方豫曾經懷疑過是不是類似“薛定諤的貓”的“觀測者”現象,還讓柚子根據這個推測做過測算,但由於條件不足,什麼都沒算出來。

因為主位麵有“神”的存在,他不太敢用身邊人做測試,擔心他們被這些“神”盯上,於是此前用幾個老墨做過測試。

結果根本沒用,把幾個老墨扔到主位麵再切換回來,他們根本一無所覺,另一邊的時間也沒有任何流動。

如果真的是“觀測者”現象的話,為什麼其他人不行,連同樣有深淵血統的克勞迪婭也不行,反而這個納巴蘇會引發“觀測者”現象?

它有什麼特彆之處嗎?

如果說有什麼不同之處,那就是這隻納巴蘇不知道是不是在人類社會中時間太長了,居然

方豫甚至嘗試用意識之海中的魔方去接觸納巴蘇,魔方就好像對它毫無興趣一樣,一點異狀也沒有。

方豫想了很多種可能性,卻都無法完美解釋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

奧術的世界未解之謎實在太多,方豫也不再鑽牛角尖,又檢查了幾遍關押納巴蘇的安全性,確定這隻尚未成年的納巴蘇是真的從“收容站”中跑不出來後,方豫還是決定暫時把它先關押在這裡。

畢竟他也想不出來還有什麼地方比洛林塔對付深淵生物更專業了。

雖然這裡已經沒有奧術法師,但洛林塔的自動識彆防衛體係仍在有效運轉。

方豫之所以會切換到洛林塔,就是因為上一次從洛林塔切換到藍星時是在塔外,如果是是在塔內,說什麼他也不敢帶著一隻沒有報備的納巴蘇驟然出現在洛林塔中。

那可是要被九環的“律令死亡”攻擊的!

同樣,納巴蘇如果真的越獄,洛林塔的自動防衛機製也能在第一時間把這個未成年惡魔瞬間消滅。

在這裡,還能讓主位麵那邊的時間線加快一點,要不然隻有自己親自去主位麵,那邊的時間才會流動,沃金神殿的發展速度就有點太慢了。

而在哥譚,川寶國際酒店大廈頂層的慘案和亞當梅耶斯的失蹤,再次掀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

畢竟現場一次性死掉了一百多有頭有臉的上流精英,瞞也瞞不住。

川寶國際酒店大廈已經被拉上了警戒線,無數身穿CPD防爆背心的武裝巡捕在現場巡弋。

“哢嚓!”

“哢嚓!”

“嘔……”

頂層之上,一名穿著全套大白防護服正舉著相機給現場拍照的CPD拍著拍著,就忍不住摘下麵罩,吐了出來,兩隻手抖的甚至握不住相機。

“OMG,這就是地獄!”

拍照的CPD眼神恐懼,他是專業的犯罪現場調查員(CSI),此前也曾見過許多命案,但如此恐怖血腥的場景還是平生僅見。

到處都是屍塊和腥臭的血液,而且,這些屍塊看起來,並不像是外力作用下碎裂的,更像是……從體內炸開的?

而地麵之上,足足接近一公分的已經發黑乾涸的粘膩血液,人踩在上麵滑膩的感覺更是讓人毛骨悚然。

他們全都是淩晨被緊急從自己家裡或彆人家裡叫過來緊急支援的,沒想到一直忙到了上午,居然還沒忙完。

“這裡有一個保險箱,但始終打不開。”另一名穿著白色防護服的CPD喊了一聲。

現場的隊長頭都不抬,“直接送到證據技術組,我們隻負責搜集,不負責鑒證。”

“不用了,交給我們就好了。”

隊長頭一抬,就看到門口走進來一隊同樣已經換好防護服的人馬。

“先生們,檢查一下隨身物品,排好隊,不要帶走任何物品,你們可以回家休息了。”為首的一個中年人拍了拍手,隨後出示了一下證件。

而更多穿著黑色西裝白襯衣未進入橙色大廳的陌生人,則快速接管了現場,把所有人都控製了起來。

“佛伯樂?”隊長瞳孔一凝,站起身。

在邁國,佛伯樂和各地的PD關係其實很微妙,佛伯樂是聯邦的執法組織,而各地的PD是州和縣市的執法組織,雖然都是執法係統,相互之間卻沒有隸屬關係,有時立場甚至是對立的。

有些案子各地PD不想管,想推佛伯樂,佛伯樂也不想管;有些案子各地pd不想放,佛伯樂也非要插手,因此經常能夠看到在同一起案件上,佛伯樂和各地PD自說自話,相互矛盾。

佛伯樂話說的很職業但多少有點傲慢:“隊長先生,我們非常感謝CPD的初步努力,但這起恐襲案件符合聯邦定義的特殊威脅範圍,我們會接手後續調查。”

“我不這樣認為。”現場隊長寸步不讓,“地上的儀式圖案和現場布置都說明這是一次蟹腳徒主導的惡性犯罪事件,並不是恐襲,我有理由相信,你們濫用了恐襲的定義,擅自擴大聯邦執法權。”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