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不認識,應該也是有印象的。”
女人這會兒的姿態恢複了冷漠,將背往後靠,修長的指尖把玩著一把匕首。
那匕首很銳利,隻要稍不注意,就會割破皮膚。
但是在她的手指間,匕首仿佛被她玩出了一朵花。
“盛眠,我沒彆的意思,就是感覺和你挺投緣的,以前我是從格鬥場裡出來的,不過我並不是自願進入那裡,而是被人當成奴隸賣進去了,要跟裡麵的野獸搏鬥才能活命,我是五年裡,第二個活著走出來的。”
說到這的時候,她看了一眼盛眠,不知道該不該接著往下說。
盛眠的語氣很淡,眉眼既冷又平靜,“第一個是傅燕城?”
看來她已經猜出來了。
女人點頭,眼底劃過銳利,“是他,因為他是第一個活著出來的人,我多少有關注他的信息,不過我沒想到你要找的人是他,他應該不認識我,但會覺得我這張臉熟悉。”
盛眠點頭,她對傅燕城在格鬥場的經曆並不了解,但是十幾歲就能成為格鬥場的領頭人,這中間到底吃了多少苦,隻有他本人清楚。
而傅燕城這個人吧,從來不會主動告訴你,他到底經曆了什麼。
特彆是在喜歡的人麵前,他習慣自己去承擔一切。
盛眠想跟著過來,就是擔心他繼續像以前那樣,擔心他在這邊出了事,又瞞著她,不讓她知道。
所以悄悄過來,哪怕就在一個城市陪著他,也好比在桑家無望的等待。
女人的手腕帶了一顆小小的翡翠珠子,用紅線串著。
看到盛眠在看這條紅繩,她笑了一下。
“這是我和弟弟出生的時候,家裡人給我們弄的,我這上麵刻了弟弟的名字,他戴的那條上刻了我的字。”
她的本性原本很冷,但是說起弟弟時,眉眼都變得很溫柔。
“我弟是被人從我手裡搶走的,我那時候哭著追了很久,但是當時並沒有意識到,那是我最後一次跟他見麵。”
十五年前,監管沒有那麼嚴格,大街上搶孩子的事兒並不少見。
她應該被永遠困在了弟弟被搶走的那一天,從沒走出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