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每日外出的事兒托付出去,這就避免了巧秀被人認出來的風險。
其實宋雨花有些草木皆兵了,畢竟她們娘仨來雲華縣前一直住在山裡,且一住就是七年,七年時間,會改變很多事情,也會衝淡人的記憶。
再說了,這裡是雲華縣,並不是宋家村,巧秀被認出來的可能性很低。
可俗話說,小心駛得萬年船,膽小的命長,宋雨花一點不覺得謹慎有什麼丟臉。
畢竟,她的身份有點特殊,平時是沒啥,一旦巧秀暴露,連帶著引出她這個‘妖孽’,就憑雨花的能耐,想要護著娘和弟弟安全脫身,幾乎不可能。
“娘,我沒事,你看,我是不是好好的?”宋雨花並沒有告訴巧秀她混進了賀府,隻說是找了個跑堂的活兒。
巧秀原是不許的,可她們悶在家裡,除了鄰居嬸子的八卦,就跟睜眼瞎一樣,無奈隻能同意。
看著才十歲的女兒為一家人奔波,巧秀壓下心底的酸楚,讓宋雨花坐下道:“花兒等著,娘去給你煮兩個雞蛋,填飽了肚子再睡。”
宋雨花甜甜的點頭應:“好!”
目送巧秀出門,宋雨花又去看睡著了的宋雨石,小家夥從小在山裡野慣了,突然被圈起來,彆提多不高興了,連睡覺都鼓著小臉,眉頭皺成疙瘩,氣呼呼的。
宋雨花好笑的捏捏宋雨石的臉蛋,把睡夢中的宋雨石欺負的直往被窩裡縮才罷休。
“花兒,是你嗎?”突然有聲音闖入,宋雨花回頭,看到了站在門口、一手打著簾子的宋明德。
“小叔叔。”宋雨花打量了下宋明德,見他恢複的不錯,大大方方的笑著喚了一聲。
一聲小叔叔,聽的宋明德立馬紅了眼眶。
“小叔叔,你身子好些了嗎?快坐下!”宋雨花幾步過去,扶宋明德坐下,宋明德比宋雨花之前在宋家村見到時,瘦了一大圈。
瘦的都有些脫形了,不過他的樣子比兩天前好多了!
巧秀端著一碗上麵漂了油花的水煮蛋,掀簾走了進來,看到宋明德先是一愣,隨即笑道:“花兒,你小叔叔一直很擔心你呢!”
將碗放下,又問宋明德:“這麼晚了怎麼還沒休息?肚子餓不?要不要吃點東西再睡?”家裡晚間吃了飯的,而且宋明德身體還沒好徹底,夜裡吃多了容易積食,所以巧秀有點猶豫。
“不了大嫂,我不餓!”宋明德看著巧秀,巧秀雖然已是十歲女兒的娘,可這些年她在山裡,吃的飽、吃的好,除了皮膚略粗糙,氣色卻是很好。
巧秀的模樣本就好,氣色一好,整個人就有一種容光煥發的感覺,宋明德看在眼裡,心裡微暖,忍不住想,要是讓菊芳站在巧秀嫂子跟前,菊芳怕是能當的起老大姐了,明明巧秀更為年長呢!
想起家裡的人,也想起了家裡那些糟心事,宋明德心中說不出的惆悵,旁的不說,隻說菊芳給大哥生的寶兒和眼前的雨花及睡著了的雨石,那也是壓根沒法兒比的。
到了今時今日,宋明德突然意識到,當年宋家舍棄了巧秀和雨花,是多麼錯誤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