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揚起笑容,“你知道徐嫣吧,我的一個阿姨,他有一個朋友,也是有東西在她大伯那裡,找了十幾年了,現在都沒有找到。”
顧淩躍:“”“那是年代太過久遠,真相已經被時光淹沒。”
顧淩躍沉聲道。
“咦。
你知道這件事情啊?”
“之前因為有些項目,所以了解了下。”
“哈哈,這都二十多年過去了,東西更加找不到了吧。”
顧淩躍瞟她一眼,“走吧,先去吃飯。”
“啊?”
天天一掌拍在了顧淩躍的肩膀上,往後跳開了半米遠,“我現在知道你來找我做什麼了?”
“什麼?”
顧淩躍不解地看著她。
“你故意來,帶我走,等回去彙報的時候,因為我和你去吃飯了,所以我什麼都沒有查到,你再當著很多同時的麵給我下馬威,對吧?”
天天煞有其事的問道。
顧淩躍涼颼颼地看著她,“你到時候說我帶你去吃飯了,反咬我一口,對我有什麼好處?”
“你也去吃飯吧,我在這裡再看看,說不定可以找到蛛絲馬跡什麼的。”
“隨便你。”
顧淩躍不悅地說道,出門。
天天就知道他會給臉色,猜到了,所以也不在意,她重新思索著。
死者是劉國彪一家,根據檔案記載,劉國彪是一家印刷廠的老板,為人謙虛厚道,對員工很好,鄰裡鄰舍的關係也不錯,沒有什麼仇家。
案發當天,有鄰居聽到門被敲開的聲音,然後聽到喊救命的聲音,十幾聲的槍響之後,就發現這個人家著火了,而且,火勢凶猛,他們立馬報警,消防過來的時候,房子裡麵的東西幾乎燒完了,還波及了鄰居。
也就是說,劉國彪知道自己要死了,如果是她,她不會把證據留在身上,但是事情又格外緊急,丟到彆人家,或者把證據丟出去,都比放在家裡保險。
天天推開了窗戶,看下去。
小區下麵很乾淨啊,如果有東西丟下去,在環衛工人不知道是什麼的情況下,把東西當成垃圾,早就焚燒了。
如果丟到旁邊的左鄰右舍呢?
天天看向左鄰右舍,還真的是有可能的。
天天去敲隔壁人家的門,提供證件,“你好,我是警察,方便進來嗎?
問你們幾個問題?”
開門的是一個老太太,很防備地問道:“你找誰啊,我家兒子和媳婦都在外麵上班呢?
有什麼事情嗎?”
“就是想要了解一下三年前,你的鄰居劉國彪的情況。”
天天溫和地說道。
“哦,國彪啊。”
老太太開門讓天天進來,提供了拖鞋。
天天看這家人家挺乾淨,應該是重新裝修過了。
天天換上鞋,“我能去你們陽台上看下嗎?”
“哦,可以的。”
天天上陽台。
他們的陽台也很乾淨,陽台上麵還放著幾盤花。
天天在花盤裡麵看到一個東西,翻出來,居然是一個盤。
她的腦子裡閃過一道靈光。
難道,這個就是劉國彪扔出來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