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找自己(2 / 2)

我是硬飯王 亙一 5360 字 10個月前

李培風抿了抿嘴,小聲道:“您明天要是有時間,陪我一起去香山逛一逛吧,最近正是賞楓的時候,再過兩天就錯過了。”

老話說的好,趁熱打鐵!

不趁熱鐵就涼了。

李培風感覺,自己和老趙的關係已經可以乾一些情侶之間乾的事兒了,比如……正式的約會!

之前兩人一起逛街的不算,因為他當時用了一個‘我給彆人送禮,您幫我挑一挑’的借口,現在的邀約更直白,隻屬於兩個人之間。

如果趙清歌能夠答應,那麼私底下的關係就更明確了,也可以試著做一些更色色的事情……

“沒時間!”

趙清歌拒絕的很果斷,表情也很冷峻:“我剛才怎麼說的?你現在的心思就應該放在學習上!臨近畢業還剩一年半,你不要總想著玩!”

那麼溫熱的小舌頭是怎麼說出這麼冰冷無情的話的?

“明白。”

李培風歎了口氣,也懂了趙清歌的潛台詞。

那就是在他畢業之前,儘量減少私下接觸。可能是被剛才門外的腳步聲徹底嚇到了?也可能是仍然對上次逛街接二連三的意外心有餘悸?

看來後怕的這股勁確實挺大的!

不過為什麼我不怕呢?

李培風感覺自己剛才即便聽到了門外的腳步聲後,心裡也沒怎麼緊張,甚至躍躍欲試地想繼續。

“一定是如鬥之膽的改造讓我膽子變大了!”

李培風回味著剛才的美妙感受,跟趙清歌道了聲彆,便離開了辦公室。

“哢噠~”

望著緊閉的房門好一會兒,趙清歌收回了目光,本來筆直的腰背漸漸蜷縮,頭緩緩低下,雙手扶住了額頭。

閉目,沉思。

約莫一分多鐘過去,趙清歌長長吐出一口氣,又坐直了,拿起桌上筆本,書寫著什麼。

“我迷失了,在這間18平米的辦公室迷失了。像有一股帶著毒藥的電流,從嘴唇傳導到舌尖,再到腦海,我的身體不斷下墜、墮落,內心的罪惡感和背德的刺激強烈到幾乎讓我致死,實際上我真以為自己要死了,但很快,一種極端寧靜的平靜感戰勝了最狂亂的感受。”

“此刻,我感受到一種愉悅,思緒一條接著一條,生平的記憶在腦海中快速閃現,又停留在了四年前,我第一次進這間辦公室的時候。”

趙清歌緩緩停筆,眼中帶著緬懷的神色,無奈地笑了一下,繼續寫道。

“我意氣風發,心懷不羈,對愛和工作,我以為自己有無限可能,我以為自己有許多可以浪費的時辰。”

“但讓我不敢相信的是,自己現在已經三十多歲了,身邊人都在往前走,創業成功,上市敲鐘,結婚生子,她們揮了揮手,把我拋棄在這二十歲的大學時光裡,我掛上了一張老師特有的麵具,獨身一人,沒人知道我的喜怒哀樂。時間讓我長了年歲,卻沒有讓我真正成熟。”

熟字的最後一個點,被趙清歌戳破了紙,她頓了頓筆尖,輕輕一歎,另起一行,行雲流水。

“我剛才發起了一場衝鋒,沒有找到敵人。我以為自己三十多歲的時候,會從容不迫,自有所得,會有個人與我相隨,一同看看大山大海,落日餘暉,沒想到,到了這個年齡,我居然還在找自己。”

“但幸好,好像有個人願意陪我找自己。”

停筆,趙清歌沉默地看了一會,在最後加上了一句話。

“我想和他去地獄,去巴黎,去哪都可以。”

剛寫完,趙清歌又把這一整句話劃掉,凝視半晌,隻填了五個字。

“我想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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