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一蕊和江雲錦四人第二天離開了紐約,前往藍城準備婚禮。唐心甜送她們離開後也沒有去公司,她給自己放了一天假。
這兩天有葉一蕊和江雲錦在,身邊總是鬨嘻嘻的,她縱使心情不好也不會感到寂寞,現在她們一走,唐心甜才感覺到有些寂寞。
她在紐約也有很多朋友,畢竟這是她從小長大的地方,就是沒有江雲錦她們親,也還是有能說心裡話的閨蜜,但她從來不習慣分享自己的壞情緒,所以也沒打算找朋友傾訴。
一個人在家貓著,上午發了一上午的呆,下午又睡了一下午,到了晚上反而更加沒精打采,她索性收拾收拾開車出了門。
唐心甜也沒有什麼目的,就隨便開車在街上轉悠,轉悠到鬨市的時候就停車下來步行,走在人群中,感受著彆人的歡聲笑語。
走著走著她就聽到了一首旋律熟悉的歌曲,這不由讓她腳步一頓,繼而腳步不受控製的尋著歌聲而去。
紐約的街頭永遠不缺街邊歌手,也不缺圍著歌手聽歌的人,有時候大家還會隨著歌手一起載歌載舞,甚至會自己即興獻唱,這也算紐約一個特色文化。
此時歌手正在唱的是一首流行老歌,歌名叫i will always love you。
我會一直愛你。
這是唐心甜最喜歡的歌,而她喜歡這首歌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這是霍斯年第一首唱給她聽的歌,一直到現在,她的手機鈴聲都是這首歌的旋律。
如果我可以留下,我會隻待在你身邊。
我就要走了,但我知道每走一步我都在想你。
我會一直愛你,我會一直愛你。
你是我最親愛的,你是我最美好的記憶。
這也是我一直對自己說的。
所以再見了,但請不要哭泣。
這些歌詞,唐心甜聽了十年,早已銘記在心,早已倒背如流。起初不知道霍斯年藏在這首歌裡的寓意,直到他離開,她才明白,他早已經借這首歌告訴她他會離開。
所以這首歌對於唐心甜來說其實是一首分手歌,她不該最喜歡,她該最討厭,並發誓一輩子都不再聽這首歌,就如同該一輩子記恨霍斯年。
但她做不到討厭這首歌,就像她做不到忘記霍斯年,這首歌和霍斯年,早已融進了她的心血裡,除非心臟停止跳動,否則就永遠在她心裡。
“你也喜歡這首歌?”
耳邊傳來一道熟悉的聲音,唐心甜不用側目就知道是霍斯年。
最近她和霍斯年見麵的頻率實在高了些,過去十年他們一次也沒有見過,現在不到十天,他們已經見了三次了。
紐約這麼大,十年不曾偶遇。
紐約又這麼小,哪裡都能偶遇。
不過唐心甜不覺得這次是偶遇,她早就注意到有輛車一直跟著自己,從她開車出來,那輛車就跟在她屁股後麵,根本沒有隱藏自己,一點也不怕她發現,甚至怕她發現不了。
“約翰遜先生,你現在不是少將嗎,少將很閒嗎?”唐心甜連‘霍爾斯少將’都不稱呼他,隻有叫約翰遜先生才顯得關係更疏遠。
“我最近在休假。”霍斯年說道。
唐心甜:“哦,休假就是為了跟蹤我?還是說約翰遜先生下一個任務目標是我?”
“嗯,我休假就是為了你。”霍斯年點頭。
唐心甜嗬了聲:“怎麼?我犯什麼法了嗎?需要你堂堂少將親自監視我。”
“no。”霍斯年語不驚人死不休:“我想追求你。”
唐心甜:??
神經病啊。
腦子真是壞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