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兩件疑案(2 / 2)

臥龍驚鳳 地瓜土豆 4774 字 7個月前

公事房內,陳曉木端坐在案桌後麵,左手邊擺著一摞案卷,右手邊放著一個分為上下兩層的大食盒,葉篤正打開食盒的蓋子,一股飯香味頓時撲麵而來,食盒的上層擺放著三碗黃澄澄的小米粥和一籠蒸餅,葉篤正將其一一端出來後,伸手又將中間隔層拿掉,食盒的底層放的是兩碟肉菜及一小碟醃製好雪白的蘿卜絲,擺好碗碟筷,葉篤正麵上露出難色,他偷窺一眼瘟神似的站在一邊衛羽心,不知該不該招呼她過來用膳,陳曉木見狀,對衛羽心笑道:“衛捕快還站著乾嘛?過來用膳呀!”

衛羽心本想拒絕和倆人一同用膳,可無奈的是肚子不爭氣,聞到飯香後竟咕咕作響,她從早上過來到現在連口熱水都沒喝過,肚中早已經饑腸轆轆,此時隻好借坡下驢,一聲不吭坐到桌前,拿起筷子低下頭默默吃起來。

陳曉木微微鬆了口氣,原本他還擔心衛羽心抹不開麵子,不會和他倆一道用膳,現在終於放下心來了!隨手拿起筷子夾起一塊蒸餅,放進嘴裡慢慢咀嚼起來,因中午喝了不少酒,此刻他並沒有什麼食欲,吃飯於他來說,不如說實際是為陪衛羽心吃飯!

說實話,古人喜歡吃的蒸餅,在陳曉木吃來,一點都不好吃,他本來就沒有什麼胃口,現時難吃的蒸餅在他嘴裡更是味同嚼蠟,為打發時間,陳曉木伸手從那摞案卷上,拿下最上麵的一本,隻見案卷的封皮上麵赫然用紅色朱砂筆寫著幾個觸目驚心的大字“張秀英殺夫案!”在鄭國官府裡有一條規矩,凡是案犯已被判死刑的案卷封皮必須用紅色朱砂筆來寫,陳曉木初來乍到當然不知道有這條規矩,他看過封皮,正欲打開,時時在觀察陳曉木一舉一動的葉篤正見此,連忙伸頭解釋道:“通判大人,張秀英謀殺親夫一案已由府衙上報到刑部定審批複,雖然這個張秀英百般喊冤叫屈,但在確鑿的證據麵前,任她如何抵賴也沒有用!對於葉篤正的說法,陳曉木不置可否,而是自顧翻開案卷封皮,果然,真如葉篤正說的那樣,案卷內的第一張就是刑部批複的斬首令,責令新京府衙通判賈貴在斬首令下達的十天之內,將案犯張秀英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斬首,並將其人頭裝進特製的木籠裡示眾三天,整張斬首令上隻要是張秀英的名字,全部是改用紅色朱砂筆來寫,再看看斬首令下麵批複的日期,今天已是第七天,也就是說,在陳曉木短短的五天任期內,作為接任賈貴通判之職的他,要在其任期內將張秀英斬首示眾!”

拿開刑部的斬首令,下麵是刑部在新京府衙將此案上報刑部以後,刑部派人過來提審張秀英時的口供筆錄,上麵錄寫的口供寥寥,甚至連一張紙都沒有寫滿,下麵還留有一段二指寬的空白,無非就是例行公事,走個過場而已!”

陳曉木繼續往下翻,下麵按著手印是一些證人證詞,大多都是些張秀英家街坊四鄰所作,陳曉木仔細看了一下這些證詞的內容,其中有兩張證詞引起他的注意,這兩張證詞是張秀英的兒子董平和女兒董小娥的證詞,不過當他對這兩張證詞凝神細看後,又不禁大失所望,原來這兩張證詞上所記錄的竟然是列舉了近一年來張秀英和丈夫董維之間的吵架時間及次數!至於到底什麼意思?陳曉木估計,大概這就是賈貴所認定的張秀英作案動機了!

接下來,果不其然,在翻過證人證詞後,賈貴在下麵的案情綜述上,將上麵的這些證人證詞,引申為張秀英對丈夫董維怨恨在心,故而在董維進山砍柴時,她趁機所送的飯食裡下毒,毒死了丈夫董維!

通篇案卷翻下來,陳曉木隻有一個感覺,此案不可思議,除了夫妻間鬥鬥嘴這個作案動機值得懷疑外,至今連張秀英用什麼毒藥將其丈夫董維毒死都不知道,陳曉木將案卷合起來放到一邊,對葉篤正道:“張秀英這件案子是冤案,必須重審!”

“這……!”葉篤正聞言先是一驚,接著為難道:“通判大人,張秀英這件案子刑部都批複下來了,要再審的話恐有諸多的難事!”

陳曉木冷冷道:“葉師爺,此件案子人命關天,待人頭落地後,可就再上也接不起來了!現在彆說刑部批複,那怕是皇上欽批也得重審!”

葉篤正見狀,趕緊連聲附和道:“是,是,通判大人慧眼如炬,屬下定將全力配合!”

陳曉木微微點頭,“那就好。”

說話間,衛羽心已放下手裡的筷子,說聲:“我吃好了,你們慢慢吃。”

陳曉木聞聲也隨之放下筷子,笑道:“我也吃好了。”

葉篤正這時才吃個半飽不飽的,見倆人都不吃了,隻好跟著放下筷子,勉強笑道:“在下也吃好了!”說完開始動手收拾桌上的碗筷。

隨後陳曉木再從案卷堆上拿下第二本案卷,一看案卷的封皮,上麵又是用朱砂筆寫的幾個字,“王連山造反案”打開後,案卷的第一張,又是刑部批複的斬首令,批複的日期和張秀英案是同一天,同樣是在十天之內將其斬首,頭顱裝進木籠示眾三天!這次為了節省時間,陳曉木乾脆翻過那些證人證詞,直奔後麵的案情綜述,等到看完案情綜述,陳曉木才明白,。原來這王連山並不是僅在口頭上造反,而是實實在在殺了一個名叫李漢朝廷的命官,說起來這個朝廷命官李漢的官並不大,但卻是鄭國老皇帝蘇乘軒身邊親衛裡的正八品宣節校尉,因而引起蘇乘軒龍顏震怒,下旨全國張帖其畫像進行緝拿,最終在案發一年後,王連山抑製不住思家之苦,悄悄潛回新京城家中和妻兒團聚幾天,正好給新京府裡的捕快李劍閣給碰上了,並拿下來送交官府!

隻不過這案情裡有兩點讓陳曉木產生疑問,第一點,按說這個皇帝身邊的侍衛李漢身上的功夫肯定是比新京府衙捕快李劍閣身上的功夫高了不知有多少,但結果是王連山能輕而易舉殺了侍衛,卻又被一個府衙裡普通的捕快給拿下,這不得不讓人疑惑!第二點是這個王連山為什麼要殺侍衛李漢?按這個案情綜述上表述的原由是,王連山在一個叫四季春酒樓裡喝酒時,與同在此酒樓喝酒的李漢因一在酒樓賣唱的女子發生衝突,並在李漢亮明自己真實身份後,王連山仍就不依不饒,並大罵李漢有什了不起的,不過是皇帝身邊養的一條狗而己!李漢一聽,這還了得,把皇上身邊侍衛罵成狗,這不是明著要造反嗎?馬上撲過來要抓他去見官,結果大概是酒喝多了的原因,腳下一個踉蹌,反而被王連山得手,急步反搶過去,抽出他腰間掛著的腰刀,順手一刀,從李漢的胸口上紮進去,來了個一刀貫穿前後!讓李漢當場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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