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他媽吳悠真的想一刀了結了李家強,但是又舍不得七歲的他和才兩歲多的妹妹李小樂。
從那之後吳悠總是以各種理由借口疏遠李家強,一家六口分成兩派。吳悠想帶著兒女單過,但李家強要求退他的彩禮孤兒寡母哪裡拿得出來,又來運動來臨李家強傍成了某個勢力的走狗他們就更離不了。
一開始李家強還好言好語哄著,後來直接就用強,實在不行竟用還年幼的兄妹倆威脅吳悠。
李念卿就是看著她媽眼睛漸漸失去神彩,一顆仇恨的種子在他心裡發芽。
從那天開始他就計劃著離開養父一家,和媽媽妹妹一起過日子。直到他大了有了自保能力,但李家強又一次強迫吳悠時他擋在吳悠前麵,當著她的麵將他揍趴下。
當他在李家強耳邊輕聲說了幾句之後,李家強像見鬼一樣看著一臉雲淡風輕的才16歲的李念卿,這就是個記仇的狼崽子!
從那天起吳悠好像又活過來一樣。他帶著媽媽和妹妹徹底搬離養父家,自己開夥過日子。
養父同他自己的兒子兒媳一起過日子,他的大女兒已經出嫁,他們搬開正如了兒媳婦的意。
本來李家強是死活不同意的,但是奈何不了親兒的勸說,親兒子當然是奈何不了枕頭風的威力。
而李念卿隻是小小的露出了一點點意思小媳婦就自然會去執行,自古以來沒有人願意同婆婆一起過日子的,更何況還不是親的。這得了清靜還空出一間房的條件讓她不可能拒絕。
本就是一個家族,這家分得一點波浪都沒起,親爸留下的兩間屋外麵看著有些破敗,但裡麵早已打掃乾淨,再搭個廚房清理下之前的廁所就可以一家人關起門清清靜靜過自己的日子。
他清楚地記得那一天是1970年農曆7月初一,當收拾妥當一家三口坐在桌前吃飯時她媽媽突然放聲大哭,把這些年的委屈全部發泄出來。
過後李念卿拿出人生中賺的第一個一百塊分了50給她媽,讓送妹妹去讀書,那年李小樂10歲。長期的營養不良讓她看上去小小個還沒有七八歲的孩子高。
後來他又憑自己能力當了村裡的拖拉機手,重新去認識拜訪親爸之前的朋友兄弟。李家強想找麻煩也不敢明麵上找就這麼相安無事地過了這麼幾年。
近期他聽到李家強在打小樂的主意,才16歲的小樂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