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黑霧山脈的‘王’(求訂閱)(2 / 2)

妖魔樹種子。

始祖妖魔樹橫亙域外,每時每刻都灑落大量種子,化作邪神傀儡,與天青世界的強者廝殺。

林元作為始祖妖魔樹的正統子嗣,在成長到一定程度,擺脫世界壓製後,自然也能誕生種子。

林元凝視著麵前灰撲撲種子,也就是妖魔之種。

目前為止,林元所感知到關於妖魔之種的作用,共有三種。

第一種便是直接化為妖魔傀儡。

也就是現在始祖妖魔樹所使用的手段,以自身海量元氣,催生妖魔之種,使其快速成長,化為邪神傀儡。

第二種則是寄生,妖魔之種可以寄生在生命體內,進而進行控製。

第三種便是自然生長,通過將種子灑落至某座沃土,種子則是在裡麵生根發芽。

林元的前身妖魔樹,便是始祖妖魔樹以第三種方法所孕育出來的。

這三種方式,各有優劣,但隻有第三種方法,才能夠稱之為始祖妖魔樹的子嗣,能夠繼承始祖妖魔樹的某種天賦能力。

“妖魔之種的第一種作用,對我沒什麼意義.”

林元微微搖頭,以自身元氣,去催生妖魔樹種子生長,此種手段不適合當前的林元。

始祖妖魔樹何等存在?縱橫域外,積累雄厚,所以才敢消耗自身海量元氣,去催生妖魔之種。

但林元才積累多少年?再說,如果有著充足的元氣,林元直接就提升自身了,沒必要再去培養傀儡之類。

而妖魔之種的第三種效果,更是用不著。

連始祖妖魔樹的種子,灑落至天青世界,基本都死的差不多,林元這位始祖妖魔樹子嗣的種子,更加不可能活下來。

“寄生.”

林元反複思索妖魔種的第二種作用。

可以寄生在某個生命體內,對其控製。

這種能力需要很多前提條件,最重要的便是被寄生者,沒有反抗能力。

否則便會寄生失敗。

林元心念微動。

萬裡之外。

一隻紫眼兔小心翼翼探出腦袋,望向不遠處的一株靈草,眼中泛出一絲渴求之色。

嗖。

紫眼兔觀察四周,沒有發現什麼危險,便嗖的一聲,朝著那株靈草撲去。

然而就在這時。

一根黑色樹乾鑽出地麵,直接將紫眼兔捆住,帶回地底。

僅僅片刻功夫。

紫眼兔便出現在林元麵前。

“吱吱.”

紫眼兔發出驚顫聲音,望著眼前的龐然大物,不斷在原地打轉。

“就用你來試試寄生效果。”

林元注視紫眼兔,一枚灰撲撲的種子落了下來,正好碰到紫眼兔。

嗡。

紫眼兔噗通一聲,癱倒在地上。

而那枚灰撲撲妖魔種,則是迅速滲入紫眼兔頭部之內。

片刻後。

紫眼兔已然徹底被控製,它僵硬的站了起來,朝著林元發出畢恭畢敬的臣服精神波動。

“這種感覺.”

林元打量了會紫眼兔,在他的控製之下,紫眼兔不斷做出各種動作,或是翻滾,或是奔跑。

“倒是不錯。”

林元微微點頭,此時的紫眼兔,並沒有死去,它還活著,不過已經被妖魔樹種子所取代。

“隻是.”

“這也太明顯了.”

林元望著紫眼兔,被妖魔種寄生的紫眼兔,四肢僵硬,目光呆滯,甚至連行動,都有種遲緩的錯覺。

很容易被其他人發現不對勁。

“難怪始祖妖魔樹沒有動用妖魔之種的寄生能力,確實有些雞肋”

林元暗自想到。

妖魔之種的寄生能力,雖然無需耗費元氣催生,但限製條件頗多,首先便是要被寄生方不能反抗。

既然都不能反抗,直接殺了吞食了便是,何須浪費精力去寄生?

其次寄生後,固然被控製,但表現極其明顯,天青世界的強者,想不發現都難。

“不過.這種寄生能力,我能不能以逆天悟性改良完善.”

林元神色陷入短暫思索。

剛降臨此界之時,林元便以逆天悟性,創造成適應妖魔樹種修煉的方法。

如今這枚妖魔之種,林元完全可以在上麵進行改良。

當然,妖魔之種乃妖魔樹的天賦能力,

想要改良完善,很難做到,但林元擁有逆天悟性,還是可以嘗試一下。

接下來的時間。

林元主要用在了四個方麵上。

一是繼續提升自己的實力,吞食更多的妖獸凶獸,推動自身成長。

二就是推演完善武道進化途徑七階篇。

三則是參悟剩下的核心空間模型。

雖然失去了異族戰場那種空間波動頻繁的環境,林元參悟核心空間模型的速度下降。

但林元時間多了起來了啊,六百年駐留時間,憑借逆天悟性,林元能夠將自己的空間規則感悟,提升到某個不可思議的層麵。

至於四,便是嘗試改良妖魔之種。

縱然對於始祖妖魔樹,妖魔之種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林元還是打算在這方麵花費一些精力時間。

有收獲固然欣喜,就算最後沒有收獲,也不損失什麼。

時間再次流逝。

轉眼又過去時間。

黑霧山脈深處。

林元身形再次拔高十米,如今妖魔樹高度,已然接近五十米,枝乾垂落,樹冠搖曳,極其不凡。

這還是林元極其壓製的效果,如果放開生長,此刻的妖魔樹,至少有數百上千米高。

要知道,域外那株始祖妖魔樹,不知道多少萬丈高度,一條枝乾上生長的妖魔之種,數量便達到百萬千萬。

否則也不可能與天青世界僵持到現在。

“實力暫時達到極限了。”

“接下來,再吞食普通妖獸凶獸,效果不大。”

林元精神波動緩緩擴散,遙遙望向黑霧山脈深處。

那是黑霧山脈至高無上的‘王’,所在的位置。

(本章完)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