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家事(2 / 2)

大司農 雨亦青 3088 字 3個月前

馮家感懷李恒對女兒的救命之恩,欲以重金酬謝,李恒婉言拒絕,分文不取。

李恒的人品獲得了馮氏的肯定,再加上馮氏發現李恒除功夫不錯外,才學也很好,對李恒越發喜愛,在她的再三堅持下,馮家無奈同意將馮氏下嫁給當時一無所有的李恒。

馮家怕女兒將來日子過的不好受委屈,不僅陪嫁了十裡紅妝、田產和鋪麵,還為他們置辦了如今的大宅院,馮氏婚後便與李恒居於此處。

兩人婚後伉儷情深,如膠似漆,不久馮氏便生下李琅。而在馮家的資助下,李恒也不負眾望,一路過關斬將,成功金榜題名。

馮氏得知這個消息,喜極而泣,以為日子終於熬出了頭。馮家也覺自家女兒有眼光,提前預定一位進士,往後自家生意便有依仗。不然,一旦李恒在成親前有功名,身為商人之女的馮氏不會有機會嫁給他做正妻。

大越王朝便是如此,商人地位為最末等,一般的士人階層不會娶商戶之女為妻。

馮氏本以為守得雲開見月明,日後夫妻和樂,她也可以安心在家相夫教子。不成想,李恒在跨馬遊街之時,由於相貌英俊在一眾進士中很是出采,被躲在客棧二樓偷看的郭禦史千金看中,郭禦史便來個榜下捉婿,卻沒成想李恒已有妻兒。

馮氏並沒有犯任何大錯,李恒也不可能休妻。更何況李恒對馮氏有感情,再加上大越律法規定“糟糠之妻不下堂”,丈夫貧困時娶的妻子,發達時不可休棄,否則將會徒刑一年。

眼見親事不成,郭氏在家不吃不喝,傷心欲絕。郭母不忍女兒如此痛苦,便退而求其次,欲讓郭氏以平妻之位嫁給李恒,並承諾會在官場上給李恒助力。

消息傳到揚州,馮氏頓覺晴天霹靂,但一想到自家皆是從商,除了能為丈夫提供銀錢打點,並不能在官場人脈方麵提供幫助。再加上馮氏的家人也勸她為了李恒將來的官路著想,接受郭氏。在他們看來,馮氏仍是正妻,並不會影響她的地位。

馮氏將自己關在屋裡一天一夜滴米未進,終於忍痛點頭答應。

於是,郭氏便順利嫁給李恒,婚後,郭禦史果然通過運作,將李恒留在了翰林院,成為一名編修。

馮氏並沒有去京城,而是繼續留在揚州,每日裡悉心教導李琅。馮氏每日心情鬱鬱,李琅都看在眼裡,成日裡想著法兒的逗娘親開心,而馮氏看著日漸長大的兒子,也逐漸開懷。

郭氏與李恒成親後,由於沒有馮氏在一旁,再加上郭氏溫柔賢惠,文采出眾,頗有心機手段,漸漸收服了李恒的心,李恒心中的天平慢慢偏向郭氏,於是兩人在第二年便產下一子,取名李珂。

李珂小時聰明活潑,從出生後一直在李恒身邊長大,到了第三年,郭氏又產下一女李玥,李恒看著一兒一女,對郭氏越發喜愛,家中大小事務皆交由郭氏打理。

可憐馮氏,還在家中苦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