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抽絲與剝繭(1 / 2)

血字?

這個意外來得太突然了,好比一個到了賊窩的臥底,突然間發現被自己認定的窮凶極惡的嫌犯居然是個人質。衛霄驚訝的連眼睛都瞪圓了,半晌說不出話來。許久才轉動起小腦筋,心道,這張帶血紙條的主人,除了能把紙頭偷偷塞進筆杆內,又說些似是而非提醒人的話的沈萬才不作第二人想。

沈萬才會出此下策,肯定是因為被人監視著。對方是養蠱人,還是其他凶犯先不談,衛霄此刻最疑惑的是,沈萬才為什麼會認為自己能找出鋼筆裡的字條呢?難道,他知道自己比較聰明?這不可能啊?就算與自己交過手的飼蠱人在沈家,對方隻怕也不清楚他的底細。因為,畢竟沒有短兵相接。

第一次遇蠱,下蠱人根本不在場,若非如此,自己不可能那麼容易脫身。第二次蠱蟲爬進臥室那會兒,既便西窗外站著的怪人便是養蠱人,可當時自己躲在梳洗室的門後,對方十有*看不到自己的動作,也就無從得知自己的能耐了。那麼,連飼蠱人都不明白其中的究竟,沈萬才是怎麼知道的?還是說,沈萬才雖然把這支鋼筆交給自己,但並沒有想過要自己來解開筆杆中的秘密,而是讓自己帶回去,期盼聞家人看出這裡麵的疑點?

衛霄想不通啊,誰會沒事把筆杆撚開來看?難不成,沈萬才好不容易傳出來的救命信,不過就是為了撞個可能性?

誒?等等!剛才他想到什麼?沒事不會撚開筆杆,對了!想到這裡,衛霄拿起鋼筆,往內膽上套好筆杆撚牢,隨後握著筆在文件的一角上劃了兩道線,痕跡倒是有,卻沒筆跡。果然!這支鋼筆被沈萬才做了手腳,寫不出字了。

如今豐國所處的年代,好比前世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水筆啊、油性筆啊、中性水筆什麼的都沒有,頂多就是圓珠筆,還是一寫就漏油的那種。多數人都用廉價鋼筆,說廉價其實也要三四塊一支,已經屬於奢侈消費了。用的人多了,大家自然都知道鋼筆寫不出字,首先要撚開筆杆看內膽裡還有沒有墨水。沈萬才就是抓住了眾人習慣性的心理,設下這個計謀的。

衛霄回憶著上輩子的記憶,確實就如沈萬才想的那樣,隻要鋼筆寫不出字,大家第一時間便轉開筆杆捏一下內膽,看筆頭上會不會出水,沒有墨水溢出的話,就要重新吸墨汁了。當然,沈萬才必然也想過,他的鋼筆寫不出字,若是碰上一般的人家肯定會去灌墨水,可聞家不缺筆啊,要是聞鑲玉立刻從傍邊遞上一支筆,那他的籌劃就白費了。

所以,沈萬才擬寫的這份轉讓書才那麼豐厚。他一定是希望聞家人在第一眼看到文件時,就覺得不可思議,從而起疑。但不管怎麼樣,不占便宜的是傻瓜,何況是聞鑲玉、孔知心這般貪心的人。隻要聞家人催著自己簽名,必然會用近在咫尺間的鋼筆,結果與文件放在一起的,為了方便他簽名鋼筆卻寫不出字,豈非奇怪?這時,就算很多人都沒看出其中的疑竇也不要緊,一個,隻要在場的人中有一個感覺不對勁,沈萬才的計劃就成功了。

衛霄暗道,難怪轉讓書裡給他的東西有那麼多,原來不是給他的補償,而是沈萬才的買命錢!說到底,比起這些身外之物,當然是自己的命重要得多。沈萬才怕給少了,聞家人看不上眼吧?

可是,衛霄不自禁地咬著下唇嘀咕道,剛才吃飯的時侯,沈萬才把這支寫不出字的鋼筆遞給自己,若是自己真的拿過筆簽名了,沈萬才就不怕凶犯看出端倪嗎?沈萬才被逼到隻能用這種極可能失敗的法子來聯絡外界的地步了,那凶犯一定是隨時隨地看守著他的。即使犯人便是養蠱人,把彆墅裡的人都控製住了,平時讓他們監視沈萬才,但衛霄相信,在剛才那樣的情況下,對方再托大亦不敢放任沈萬才與自己接觸的,必定要親自盯著才行。

思及此處,衛霄覺得自己想左了,看沈萬才的樣子應該已經被控製住很長一段時間了,這會兒難得能與他見麵,定然是準備背水一戰了。而且,萬一那時自己從沈萬才手中取過鋼筆,也不要緊。一寫寫不出字,沈萬才隻要推說筆壞掉了,讓管家再換一支筆就好了。

因為他在場的緣故,凶犯既便起疑,也不會當場發難。而沈萬才隻要抓住時機,隨意一點,在管家找筆的時侯悄悄把鋼筆放進兜裡,單手轉開筆杆取出紙條,趁眾人不注意時送到嘴裡當作晚飯般的吞下去就行了。這麼一來,就算事後凶犯追究,也查不出問題了。

衛霄緊鎖的眉宇一直沒有鬆開,自問既然這樣,那沈萬才與沈惠茹爭吵時說的那番話,會是說給他聽的嗎?沈萬才會把期望寄托在一個五歲小孩的身上麼?大人一般都覺得小孩子靠不住,聽過的話轉眼即忘,沈萬才怎麼可能拚著被凶犯發現的危險,冒險來提醒自己?那對方不是跟他說的,是跟誰說的呢?

不會……衛霄的心猝然一跳,暗道,不會是他的那些保鏢吧?難不成,他們偷偷跟到這邊來了?

衛霄猛地站起身,抱起一點墨走到門邊關上燈,其後三步並兩步地走到窗邊,朝下俯視。玻璃窗外便是樹林,今晚的舒鬱被雲層遮住了,除了彆墅內灑出的燈光,竟一絲光線也沒有,加上樹木枝繁葉茂,此時更是黑壓壓地混成一片,什麼都看不分明。不過,這些都沒難住能在暗中視物的衛霄。然而,他一連觀察了十來分鐘,底下卻沒一點動靜。

就在衛霄以為自己料錯了,想放棄的時侯,一道焰火從林中躥出直衝雲霄,在高空中炸出璀璨的禮花。金黃色的禮花在夜空中非常的醒目,閃爍著刺目的光芒,其間的星星點點也未有平日的煙花那般易逝,整整持續了三分鐘,才如開到盛極的花朵般慢慢地凋零。

出事了!

衛霄的心一下子提了起來。他不知道保鏢是否帶了信號彈,但眼前的煙花一定不會是沈家人放給自己看的。到底出了什麼事,嚴重到不得不讓保鏢點燃信號彈呐?心思急轉中的衛霄驟然間想到之前沈萬才與女兒沈惠茹吵架,方美玉姍姍來遲的事。在方美玉阻止兩人爭執前,沈萬才父女倆已經說了很多話了,他們說得那麼大聲,底樓的人就不用說了,就是在二樓、三樓的人,隻要住得離樓梯口近一些,隻怕也能聽到。那方美玉為什麼沒有立刻阻止呢?

衛霄以為有兩種可能,一是方美玉也像沈萬才那樣,被凶犯控製住了,她來得慢,是因為她亦想借機放水。另一種可能,是方美玉就是令沈萬才懼怕,千方百計求救,恨不得立刻逃離對方身邊的凶手!衛霄傾向於第二種說法,方美玉蒙著麵紗使他起疑不說,沈家父女吵架那會兒她若是在場,無論如何,即使做樣子總要出言勸說的。若不然,勢必令凶犯惱怒。可當時沒有她的聲音,因此可以斷定,方美玉那時不在場。那她到哪裡去了?

思考這個問題時,還得和沈萬才的舉動聯係在一起。沈萬才為什麼敢大聲說話,不怕引來凶犯馬上被阻止嗎?這樣的話,徒勞無用不說,他甚至還會讓凶犯責打。能想到用鋼筆寄信的沈萬才,會如此疏忽大意麼?顯然不可能!

所以,衛霄做了個大膽的猜測,就是那時候凶犯不在彆墅裡,她出門了!反過來說,沒有在第一時間勸說沈惠茹、沈萬才爭吵的方美玉有重大的嫌疑!

他之前提過,晚上吃飯讓他簽署文件時,凶手必定是在場的。也就是說,除了沈萬才和他自己,沈惠茹、方美玉、管家都有可能是凶犯。把這個條件,聯係以上的問題,謎底就呼之欲出了!

衛霄沉著臉思索著,一個人蒙住臉,會讓人以為她被調包了。但衛霄的聽力很好,可以聽出方美玉的聲音沒變,仍是兩年前的音色。方美玉還是不是原來的她,先且不論,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擺在衛霄的麵前。方美玉一個女人,到底做了什麼事,讓作為丈夫的沈萬才必須求救呢?她又是用什麼手法,控製住彆墅裡的傭人的?要是傭人還能自主,肯定會幫著沈萬才的,眼下的情形分明是作為主人的沈萬才被關押起來了。沈惠茹口中全職太太的方美玉,真有這樣的能耐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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