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自救(2 / 2)

頑賊 奪鹿侯 4618 字 7個月前

可這已經是他有兩個兒子在邊堡當兵,一路所見所聞都告訴他的結果。

換了彆的士紳,他們所生活的高牆大院就是一座邊牆,將邊牆外茹毛飲血的蠻夷統統阻隔在外,正常的士紳與官員,難以知道如今的陝北究竟是什麼情況——哪怕他們就在陝北。

“父親,若要築堡,現在就築;如要練兵,興平裡最好全民皆兵,兒子算過,每隊五十人,二十至五十的青壯尚可再編五隊。”

“同樣也能編四隊健婦;餘下十二往上的孩童,還能編三隊。”

“這十二隊民壯,合一隊在編機兵,機兵隊每日操練、民壯隊每日三隊操練,則每月機兵練二十四日、民壯練六日。”

“就算修堡自守,他們也更容易聽令行事,遇事自尋隊長也不至太過慌亂,即便真遇上事不可為,逃起命來也不會有太多掉隊的。”

其實正常的練民壯就這點作用,每月操練六日,讓民壯懂個號令、熟悉營陣,遇事各尋首領不慌張就算訓練卓有成效。

而經過年月積累,他們也會擁有不一般的軍事常識,能適應戰時編入正規軍的需要。

劉承宗提出這樣的建議,也有更深層的打算,他抬手指了指正在閱讀的兵書,道:“還能從鄉親裡挑出識字的,團操的下午教其他人識字,等新書編好就教給他們。”

“父親也說了,陝北不缺兵力,招兵很容易,隻要民壯學會這些,將來情況變壞不可收拾,也能讓他們就地募兵,稍加訓練全部當隊長。”

這種目標就有點宏大了,引得劉向禹為之側目。

哪怕不算健婦隊與童子隊,單機兵合民壯六隊,就有三百人規模,若有一日情況有變,受到折損剩下一半,也還有一百多個隊長。

再收攏流民,一隊五十人就是五千民兵,那可就比一個滿編營還多了。

在大明一個標準營通常是三千規模。

劉向禹有些意動,這些都是早做準備的事,如果情況真壞到需要他們組建一個營,那局麵必然已淪落到朝廷沒工夫管地方擅編士兵的時候了。

單從這一點上,他能感覺到兒子對時局下一步發展遠比他悲觀。

“真要到那一步,再準備恐怕就晚了……”劉向禹搖搖頭,回過神道:“此事我還要與族老商議再做決定,眼下有幾件事要你後麵去辦。”

“築砦所需土方木石,讓承運找窯廠,你和承祖這幾日尋地方看哪裡適合築砦,丈量方位算出所需物料工力。”

“還有機兵的兵器,延安衛隻給撥來鳥銃四杆,倒是還能要些三眼銃、快槍之類,但火藥不足,到時會誤了大事。”

說著,劉向禹在桌麵上堆成小山的書冊中尋覓著,從一冊書裡取出夾在中間的幾張紙,遞過來道:“我左思右想,還是要用弩,對付流賊,連弩為上。”

劉向禹遞過來的圖紙上,正是一具連弩的各件構造,他說:“你拿去尋木匠,先做一副,若合用就再多做些,教民壯操練。”

-

注: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號帶之類應禁軍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裡。

非全成者,並勿論,許令納官。

其弓、箭、槍、刀、弩及魚叉、禾叉,不在禁限。

——《大明律·兵律·軍政·私藏應禁軍器》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