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長歡粗粗的數了數,足足有三百多塊錢,顯然不止是賣了李愛蓮的。
這些錢本就是不義之財,蘇長歡自是不可能給蘇餘笙留上一分一文。
隻是現在因為賣桃子和葡萄,已經有好幾萬存款的蘇長歡自己也不會用這些臟錢。
便想著之前聽蘇北安說過,青鹿縣裡有一個育嬰堂。
那個育嬰堂是由一對老夫妻辦的,裡麵收留的都是一些身體有殘缺或是因為性彆被拋棄的棄嬰。
雖是按照之前的說法叫做育嬰堂,但實際上就是現代的孤兒院。
現在這個年代也並沒有福利院的說法,上麵也並沒有給育嬰堂撥款。
育嬰堂內的花銷和物資除了老夫妻兩個人的工資之外,剩下的就是依靠社會各界人士的捐款捐物了。
蘇長歡之前也去育嬰堂看過,那一對老夫妻是真的善人。
做那些事也不是為了名利或是彆的什麼。
所以蘇長歡也曾匿名捐過幾次款。
想了想便決定將從蘇餘笙這裡得來的三百多塊錢也一並捐給育嬰堂。
遂將錢卷了卷交給了蘇北安。
然後又讓蘇北安寫了一封匿名信,信中將蘇餘笙曾在李愛蓮屍體失蹤的前一天和一個右臉有痦子的中年男人接過頭的事情寫了個清清楚楚!
隻等著第二天蘇北安去了縣城投進警察局的郵箱裡麵!
等看著蘇北安寫完,蘇長歡在信上動了一點手腳,確保警察不會通過信件找到蘇北安後,才又虛空在信紙上繪了一道符。
這道符的作用便是讓警察在潛意識裡相信上所寫的東西都是真的。
不然要是收到信的一看舉報的是一個不到五歲的女童,隻怕是會當做惡作劇!
……
因為蘇北安去縣裡送罐頭的時候才是五點多鐘,警察局除了值班的警察之外空無一人。
郵箱又是在外麵,蘇北安很輕鬆的就避開所有人將信塞在了郵箱裡。
為了確保警察能夠第一時間看到郵箱裡的信。
蘇北安還特意準備了一張紙條,上麵寫著“內有線索!”用隨身帶著的漿糊將紙條牢牢的貼在了郵箱上麵。
那幾個字寫的十分的大,第一位上班來的警察就隔著大老遠看到了郵箱上的紙條。
等上前來看到上麵的字時,心下一陣了然。
知道是又有熱心市民來給他們提供線索了。
趕緊從郵箱裡將所有的信都取了出來。
一個一個的拆開看了之後,將裡麵三封有線索的信擺在了桌麵上。
這三封裡麵有兩封寫的都是前幾日青鹿縣發生的搶劫案件的。
裡麵是目擊證人詳細描述了搶劫犯的樣貌特征。
隻是這個搶劫犯昨晚已經落網,所以便沒有了用處。
剩下的另外一封便是蘇北安的那封,裡麵雖沒有說是什麼事。
但早已得知有一個人販子頭目是個豆豆眼的男人,右臉還有一顆痦子的警察幾乎立刻就將兩人對應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