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夏之章(急)(1 / 2)

我們的位置在沙灘邊緣,距離燈塔大約一公裡,而距離燈塔最近的救生員,卻在至少兩公裡外、人群最為密集的地方。

兩公裡,而且要穿過密集的人群……等他趕到的時候,至少已經過了五分鐘,然後再下水救人……這已經多半不是救人,而是收屍。

對於溺水者來說,5分鐘差不多就是生死線!

我拚命地奔跑,希望自己能夠跑贏死神,在經過一個小商店的時候,順手從貨架上拿了一副潛水眼鏡,一邊把它戴起來,一邊從沙灘跑到岩石地帶,然後又在山崖上狂奔,一路朝著燈塔跑去。

燈塔距離水麵大約有五六米,崖壁很直,這孩子應該沒有撞傷,最多就是蹭了一下。隻要我儘快趕到,應該還是有救的!

現在唯一的懸念就是,我能不能及時把他從水裡撈上來?

一路狂奔跑到燈塔邊,我睜大眼睛,在腳下的海水中尋找那小孩的蹤跡。

該死!完全看不到!

怎麼會這樣呢?不應該一下子就沉下去的啊!海邊的孩子大多會遊泳,從我看見他落水到現在,最多也就兩分半鐘,不應該沉得沒影了啊。

然後,我在崖壁的一塊礁石上看到了血跡。

可惡!這孩子也太倒黴了吧!在幾乎平直的崖壁上都能撞到……被這麼撞一下,恐怕是性命難保了……

雖然心中已經對那孩子的生還不抱多大希望,我還是朝著血跡的方向跳了下去。

不管怎麼說,總得儘儘人事,就算隻有一絲希望,也要儘力抓住啊。

噗通一聲,我一個猛子紮進海水裡麵。

幸運的是海水很清澈,而且我戴著潛水眼鏡,可以很方便地在水下尋找。

糟糕的是……這裡的海水,很深。

水位深其實並不是壞事,至少可以讓小孩不至於很快被水底的海藻纏住,我救人的時候也方便一些;但水位深卻有個最大的弊病——人在水中視野有限,看不到太深的地方。

要救人,首先就要找到人,海水越向下就越幽深陰暗,漸漸地已經看不清東西,雖然我氣息悠長,還能再堅持一會兒,可連人都找不到,救人就無從談起。

又過了一會兒,我終於一口氣憋到了極限,不得不浮上水麵換氣,正好看到救生員已經趕到,正朝著這邊遊過來。

這位老兄的速度比我預計的要快不少呢。

而且在他的後麵,還有不少熱心人,正在急急忙忙地趕來。

遺憾的是,不見得來得及啊……

“找到了嗎?”頭頂上傳來春日的聲音,抬頭看去,她正焦急地看著我。

我苦笑著搖搖頭,沒有說話,而是深深吸了口氣,又鑽進海中。

小家夥,這麼多人都來幫你了,你自己也要堅持下去啊!你的人生才剛剛開始而已,不要這麼急著結束啊!

這次我的運氣不錯——或者說小家夥的運氣不錯,我在水中一番尋找,隱約看到了黑乎乎的影子,急急忙忙朝著那邊遊去……

“我真的看到人魚了!”那個叫滿潮永澄的少年耷拉著腦袋,低聲嘀咕,“真的是人魚解開了纏住我腳的海草,把我從海底送上來的……”

不過,因為被大人訓了幾遍,他也隻能這樣小聲嘀咕而已。

他的家人一邊狠狠訓斥著顯然是因為被撞到腦袋而犯糊塗、產生了幻覺的兒子,一邊對我千恩萬謝,並且發誓要好好地報答我的救命之恩。

“呐,報答就不必了。”春日笑嘻嘻地說,“有你們的感謝,就已經足夠啦。”

所以說還是春日最了解我!

我救人並不是為了什麼報答,隻是看到彆人有危險,而自己恰巧有能力伸出援手,所以順便救一下而已。如果非要找個原因,那大約也隻是為了滿足“成為英雄”的虛榮心罷了,實在和“高尚”完全沾不到邊,更不值得報答什麼。

正如春日所說,有他們的感謝,已經很足夠了,不需要彆的報答。

回到旅館之後,春日神秘兮兮地把我拉到一邊,低聲問:“和也,那個小孩一口咬定他見到人魚了……你有沒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