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2 / 2)

經他提醒,吳冬教授反而想起了什麼,看著陳明珠手裡的鋤頭,“有把鋤頭也好,萬一等下用得著。”

“……”

所以,是真的去挖寶藏啊?

*

穿過鬆樹林,又爬了一會兒山,在一個半山腰處的開闊地,陸淮安說:“就在這裡,當時我跟著上山砍柴,在這裡發現的,地方誌上記載,崇山縣境內有一座很出名的佛寺,叫金光寺,據傳是高陽公主府出資修建的。”

村支書陳啟元說:“是有可能,聽村裡老人講,寺前麵這一塊平地,以前還有圍牆,後來漸漸就倒塌了,寺裡的木料、磚石也不見了,大概就還剩下一些地基沒有被搬走。”

吳冬點著頭,帶著極專業的目光這兒走走,那兒看看,還拿過了陳明珠的鋤頭,理了理雜草。

陳明珠怔住,原來,他們這一隊人馬是來考古的啊?

她礙於身份沒有怎麼說話,隻是逮了個機會,問陸淮安:“你們是考古隊的嗎?”

“七八年沒見,小鬼你是越大越沒禮貌啊?不會叫哥哥了?”

“……”

陳明珠隻好悶悶地叫了句:“淮安哥,你們是考古隊的?”

“不是。”他否認。

“那你們現在不是在考古?”

“我讀建築係,不是考古係。最近跟著老師在你們市郊區進行野外古建築課題考察,忽然想起了以前在這裡插隊時的發現,就讓老師順便過來看看,看看是不是有價值。”

“哦。”

讀建築的……陸淮安……陳明珠……

???

仿佛醍醐灌頂,陳明珠在這一瞬間醒過了神。

她想起來了!

她穿進了一本年代文裡。

某天掃文時,陳明珠點錯了一本年代文,由於恰巧小保姆與自己同名,所以她胡亂刷了幾章,大概知道一點故事情節走向。

這本年代文的男主就是麵前的陸淮安,讀建築係,女主會跳舞,兩個人是青梅竹馬,在文工團家屬院長大。後來文工團撤編,改製歌舞團,女主就在歌舞團跳舞,男主留校任教,兩個人的愛情糾葛扯個沒完。

而原主是陸淮安介紹去家屬院照顧一位老人的小保姆。小保姆喜歡男主,但二人身份地位,文化水平差彆都很大,她隻能暗戀。

女主角是個現代意義上的白富美,也是個作精,喜歡整個家屬院的同齡男孩子都圍著自己打轉,誰要是不轉,她就能作上天。

但看評論,故事後期人設崩了,開頭很蘇很拽的男主突然降智,讓會賺錢的大款男二上位,發動鈔能力,把作精帶出國了。

小保姆蠻慘的,照顧的老人去世後,她嫁給了一個賣煎餅的老鄉,生了幾個娃,經常被男人打罵,後續沒交代她怎麼樣了……

*

回憶完畢,陳明珠皺起了眉,怎麼就穿進了這本書裡,還穿成了命苦的人?!

正發愁,吳冬教授說:“啊不錯不錯,一挖就挖到了寶。”

嚴格地說不算挖,那兩個石墩子一直就擺在那兒,上山的人還喜歡坐在上麵歇息。

隻是專業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石墩子的門道。

“這是礎石啊!建設你來看看這蓮花紋,拿卷尺量量,看來這寺廟的規格還不小”

“……”

陳明珠不大懂古建築方麵的知識,也不想給他們添亂,便在一旁安靜不語地看他們做事。他們幾人都很興奮,又是測量,又是拓印,推測這座寺廟確實可能是唐代的,距今一千多年了,有發掘的價值……

忙了一會兒,吳教授說:“時候不早了我們先回村,打電話報告給縣文管所吧。”

*

陳明珠回到院子裡,李迎春剛做好菜,依然罵罵咧咧的。

哎,這兒她是一分鐘都待不下去,吃過午飯就去村裡走了走,百無聊賴地在村頭槐樹下看人打撲克、聊天。

聽見村民談論陸知青的事,有個婦女還笑容燦爛地說:“當年我就覺得陸知青長得最好看,乾淨又英俊。”

“是啊,英俊小夥,現在在讀大學,將來前途一片光明。”

……

可見,帥哥是人類共同花癡的財產,不分時空與年代。

陳明珠正發笑,被陳紅珠一句尖叫聲叫住。

“明珠,快點回家。”

“乾嗎?”

“城裡人找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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