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十萬“專利”買斷費!(2 / 2)

其中,賀衛國拿一百萬換取張進步名下三個社辦廠子的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而他們二人各拿五萬,換百分之二的股份。

也就是說,三人加在一起,換取張進步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而張進步所持有的股份依舊能夠占到百分之五十一。

賀衛國之所以將股份比例定在這個數額,也是考慮到張進步心中的感受。

畢竟這三個社辦廠子是他的心血,如果他們三人的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那勢必會引得張進步的反感。

但如果他們將股份定在百分之四十九,隻差百分之一,這樣既能讓張進步放心合作,也能利益最大化。

而且,他們還將引入一種新的股權管理決議製度。

這種製度與股份脫鉤,而是與後世阿狸與企鵝的製度差不多。

雖然股份占的不是很多,但管理權與決定權卻是牢牢把控在自己手中。

也就是所謂的“Ab”股權製度。

當然 ,這種股權製度畢竟太過超前了,賀衛國也不敢直接照搬,而是采取了借鑒的方式。

簡單來說就是,三人合夥占股百分之四十九,但股權卻是三人合占百分之五十。

也就是說,他們三人加在一起能和張進步一起擁有同等話語權。

這樣一來,三家廠子的發展方向,賀衛國就能占據主動。

至少明麵上是這樣。

要知道,劉軍與占興邦二人因為此前的事,對賀衛國可以說是絕對信任,言聽計從。

而這一切,在外人看來,確實是這樣,但在張進步看來,他卻覺得,這很有可能隻是表象罷了。

作為在改革開放初期,就一口氣辦了三個掛靠廠子的萬元戶,他顯然也對商海風雲有過一定了解。

在他眼裡,這天底下,做生意就該追逐利益,隻要是自己合法所得,那就得的心安理得。

如此一來,那就勢必會因為利益分配不均,而產生分歧,因而,劉軍二人在適當時機,肯定不會和賀衛國“一條心”,如此自己隻需稍加拉攏,就無需擔心自己名下三個廠子徹底變成彆人的了。

然而他卻並不知道,他的這種心理,賀衛國其實早就料到了。

所以,賀衛國才會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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