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2 / 2)

我在亂世搞基建 道_非 6370 字 10個月前

她喬裝打扮混進濟寧縣,使了些手段讓懸掛蘭姨的繩索斷掉,蘭姨的屍體便摔在地上。

無人給反賊收屍,盛軍便把蘭姨的屍首丟在亂葬崗,她一路跟過去,在斷屍殘骸中把蘭姨刨出來,屍體破碎不堪,她便以針線一點一點把蘭姨縫起來,待勉強能看出人形的模樣,才把蘭姨小心翼翼安葬。

在安葬蘭姨的時候,她不止一次懊悔,如果蘭姨不曾把木板壓得那麼實,如果她從楊成周手裡救出蘭姨,如果她知道濟寧縣守備不嚴,如果她與蘭姨藏身在濟寧縣,那麼一切是否完全不同?

蘭姨不會慘死在楊成周刀下,她也不會顛沛流離死無葬身之地,隻要找到阿父與阿娘,隻要熬到他們登基為帝後,那麼這潑天富貴便能落在她與蘭姨身上,而不是阿父阿娘坐擁天下,她們成為亂世鬼。

“一個法子用一次是出其不意,用兩次便是蠢不可及。”

蘭月並不讚同相蘊和的提議,“最危險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這個法子我們已經用了一次,若再用第二次,便是自投羅網。”

相蘊和童言無忌,“可是,楊成周有這麼聰明嗎?”

“......”

還真沒有。

這個蠢東西一門心思搞死石都,根本不會去想她們究竟會往哪走。

至於楊成周的姑父嚴信,雖比楊成周有點腦子,但也不會多到哪去,沒了石都這個為數不多有腦子的人,他就是無頭的蒼蠅,連抓她們都不知道從哪入手。

朝中重要官職皆被世家大族所把持,可一旦秩序重建,天下改寫,他們的貧瘠到令人發指的才乾便會大白於天下,讓庶人們再一次痛心疾首感慨——原來欺壓他們數百年的高官權貴竟是這種貨色。

蘭月當機立斷,“聽你的,咱們去濟寧。”

傷藥已經用完了,乾糧也要補充點,石都抓捕她們的政策是小道把守得格外嚴密,去小地方買傷藥反而不安全,倒不如去濟寧碰碰運氣。

去濟寧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濟寧是盛軍在陳州的大本營,更是整個陳州消息最靈通的地方,相豫章新敗,二娘下落不明,興許到了濟寧城,還能打聽到二娘的消息。

蘭月不再猶豫,帶著相蘊和去往濟寧城。

在去往濟寧城的路上經過一段山路——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命財!”

扛著刀的劫匪領著四五個兄弟守在路口,專門對落單的行人下手。

蘭月與相蘊和對視一眼,隨後目光在劫匪身上打轉。

恩,四五人裡有個瘦高個,身形與蘭月頗為相似,再看看腰間,還帶著出入城的路引。

——這劫匪來得可太是時候了!

“你們、你們彆殺我們,我們有錢的。”

相蘊和眨著眼睛,怯生生地說著話。

熟悉的梅開二度。

蘭月心領神會。

趁所有的人的注意力全被相蘊和手裡的錢袋吸引,她飛來一劍直取劫匪項上人頭。

隻有四五人的劫匪沒什麼戰鬥力,蘭月撐著精神將人料理,但到底身受重傷,力氣不足,最後一人提刀向她砍來。

長劍即將落在她身上之際,那人的動作停止了,像是有些不敢相信,他低頭看向自己的腰間。

一柄鋒利的匕首自他腰間透出,源源不斷的鮮血順著匕首往下流,匕首的主人擔心他死不了,甚至還在他體/內轉著匕首,隻是力氣不太大,轉得分外艱難。

劫匪的眼睛瞪得像銅鈴。

方才病弱嬌怯的小姑娘竟然比眼前的女人殺人更不眨眼!

這麼鋒利的匕首,說捅人就捅人,會武的女人都沒她這麼乾脆!

劫匪難以置信。

不是,他知道能在亂世裡活下來的人多少有點看家本事,但一個八/九歲的小姑娘出手這麼毒辣是不是過分了點?他們山寨的女娃娃也沒這麼狠厲啊!

劫匪轟然倒地。

劫匪死不瞑目。

相蘊和從屍體上抽出匕首,反手握匕首,在他衣服上將血跡擦乾,擦乾血跡之後,輕車熟路把匕首放回貼身容易取的位置。

“蘭姨,你沒事吧?”

做完這一切的小姑娘從屍體上跳下來,笑眼彎彎看向蘭月。

蘭月臉色有一瞬的扭曲。

呃,怎麼說呢,也不能說沒有事吧,就是覺得這麼軟糯可愛的小姑娘殺人這般痛快這麼毫不猶豫,心裡多少有些膈應。當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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