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第三十二話:請回答1997(2 / 2)

我得意地打包好飯菜回到了家裡,說實話以現在方便的地鐵網絡從我家到公司確實沒多少路,對在這座高房價城市裡通勤的人來說甚至是特彆近的距離。我在沒錢的時候也一度會後悔自己是不是該搬回家裡住,但到了當下的狀況,卻覺得自己的決定是做對了。

一打開門來就見到了那些堆得比人還高的紙箱,我本就不大的公寓裡因為它們而變得連門都沒法完全打開。不用說會把這些搬到我公寓來的人是——

“你今天休息嗎?”沒見到那個人,就知道那個人在屋內。

“本來不休息的,但寄放這些東西的哥哥月底要去外地工作,所以安排時間回來一趟。”

“這些都是什麼?”

“哦,我珍藏的寶貝!當時家裡查封得太突然了,那邊租的房子又小,我奶奶的東西又多。所以就把一些不舍得扔的東西寄放在了一個朋友家的車庫裡。那天看的新房子不是要下個月頭上才能住進去嗎?我就把這些先拿回來了,隻在你這裡放幾天,馬上就會搬走的。”

我又沒說什麼,說實話我這地方不大,可我的日常動線就隻有床和衛生間這更為狹小的範圍,多放幾天也沒關係。可到底是些什麼東西讓他這麼寶貝?看他坐在地上打開著一個紙箱,我忍不住也坐在了他的身邊。

“我也不知道,那時也不知道法院的人什麼時候會上門,太心急了就把猶豫不決的東西都先裝了再說。有些東西其實現在想想也沒什麼用。所以想看看是不是有些可以扔的。”他像是特意留著的寶貝那樣從身後掏出了一個手機說,“你肯定喜歡這個吧?”

哦!是小遠高中時用的手機。我們年輕時手機的更新換代很快,先是比拚鈴聲的和弦,然後是照相,再然後是聽歌,再再然後就進入了智能手機的時代。

畢竟不是什麼便宜的配件,隻有小遠這樣的家境可以更換手機。我以前經常拿這個手機玩手機裡的小遊戲,現在看來有些無聊的貪吃蛇,在那個時代卻是大家爭相追求高分的熱門。哦!竟然還能開機!當時發的短信也都還留著!隻是當時還存儲在SIM卡的信息沒能留上幾條。

“本來就是沒怎麼用的手機,充電器也留著。”小明說著把一個頭戴式耳機套到了我的頭上,“哥!你還記得這個嗎?”

哦!記得!據說這在當時是隻有在日本才能買得到的高音質耳機。小明當時珍貴得很,有一次小遠試著用這個聽音樂被發現後兄弟倆還吵了好一架。估計當時我要是不在他家,他們會打得更凶吧?

不過讓我印象更深的卻是另一個場麵。小明好不容易在暑假的時候從日本回來,繁忙的父母兩人也硬是抽出了時間回家兩天看看兒子們。可那時已感情不好的兩人自然一見麵就爭吵,我身為外人聽到這種爭吵就更是不自在。我本是個外人,又是小孩,無論是什麼立場兄弟倆都沒有站出來,我站出來勸肯定不好,可這樣的氛圍下還賴在人家家裡,也足夠厚臉皮的,在不適合的情況下也沒有勇氣站起來告彆,就這樣窩在小遠的房間裡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這個耳機被小明戴到了我的腦袋上。那個叫Bigbang的樂隊或許那時已經很有名,可我在那時卻還是第一次聽說。劇烈的音樂聲灌入了我的耳中,很快掩蓋了噪雜的吵鬨聲,我的眼前隻剩下小明的笑臉。這音樂掩蓋之下門外的吵架並不會就此停止,可看著他微笑的模樣,卻好像從未存在過一樣。

【這裡的景色像你~變幻莫測~這樣的午後~我坐在九份的馬路邊。】

這一次耳機響起的是陳綺貞空靈的聲音,是小明把耳機連上了CD機。MP3都淘汰了的年代,新買的電腦連光驅都略去了。聽說現在的孩子們連iPod是什麼都不知道,肯定也沒見過真正的CD機吧?他手裡是一張張曾經聽過的CD,陳綺貞,周傑倫,孫燕姿,蘇打綠。都是我們少年時代的文藝青年必聽的專輯。想把這些歌稱作老歌肯定很奇怪,可一數原來已經過去十多年了。

“可是……為什麼隻有一個聲道有聲音?”或許是聽慣了現在的設備,要在那個音質要求沒那麼高的年代,我肯定聽不出來。

“壞了!隻能帶回日本修,但一回日本後就開始競爭出道舞台的資格一直沒修。等想起來的時候,這款耳機都已經停產了。”

“這個不是你的寶貝嗎?這都能忘了。”

“隻是那個時候……沒多久就買了新款,想起來是打算放棄要回國的時候。”

“哎呦,不愧是少爺。這耳機的價錢都夠那時的我兩個月的生活費了。”

“我也是花了好大的決心買的,我現在也還很寶貝呢!不然怎麼會留下來。”他犟嘴後又扯開話題,“對了!這首歌是哥最喜歡的吧?”

這種耳機沒法像小時候那樣分享,他不知從哪裡又找出來了一個帶著“動感地帶”LOGO的小音箱接上了那個CD機,以前的台式電腦都得用這樣小音響,有一陣子通訊公司很喜歡送這類的3C小配件。

【天上風箏在天上飛,地上人兒在地上追……】

聽前奏我就知道這是什麼歌,不管是旋律和歌詞都徹人心扉,現在也經常在某些場合聽到。那時更是傳遍了大街小巷。可我也沒說過這是我最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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