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靖康變君臣幾多難 第六十九章 辭官守父孝(1 / 2)

嶽飛對著父親冰冷的身體,說了一夜方休,直至臨明方才迷迷糊糊伏在靈床邊上睡去。

天色大明,李娃起來見丈夫趴在靈床邊上,便取了條毯子,輕輕蓋在嶽飛身上。嶽飛覺得身邊有人,便揉揉眼睛,站起身來。他感謝地看了一眼妻子,便去洗漱。

冷水撲在麵上,嶽飛昏漲的頭腦立時清醒了不少,回想起昨夜自己在靈床前對著父親說了一夜的話,感覺心中塊壘儘去,於是提振精神,開始張羅父親後事。

停靈三日後,嶽飛在王明等人協助下安排了棺槨,就將靈柩停在莊內,又請了僧道,連做了七七四十九日道場,這才將嶽和葬入祖墳之中。

待得殯葬事了,嶽飛寫了辭官文書便往相州而去。原來按照宋朝的丁憂製度,凡是身有官階的人,在父母去世之後都要為之守孝三年。在《儀禮·喪服》一書中記載:“子為父母,妻為夫,臣為君,服三年喪。”而且按照《儀禮》中的規定:若是官員得知了父親或母親去世,就要立刻辭官回去服喪。且服喪的人是不能住在家裡的,需要在墓旁臨時搭建一個住所,期間不能進行任何娛樂活動,粗茶淡飯。除此之外,服喪的人可以在墳墓旁邊一畝三分地以內種地,以便可以自給自足,且不用繳稅納糧。直到等三年服喪結束之後,這塊地就稱為了“自留地”,也就是如今所說的“一畝三分地”的由來。

嶽飛來到劉光世大營前,除去孝服,換了青衣角帶,才來到堂前,旗牌官將他引入相見。

嶽飛來到劉光世麵前,跪下行禮,並將辭官文書雙手奉上。劉光世拆開看過後長歎一聲道:“鵬舉,你父之事我已聽聞,知你近日必來。如今四處盜匪猖獗,正要用你立功,卻不想你家中逢此大難,實在可惜。”

嶽飛聽了雙目垂淚道:“多謝大人照拂多年,如今在下痛失至親,實在難有心思於此,萬望大人準我回鄉為父守孝,待得期滿,再到大人座下聽命。”

劉光世說道:“為人子者,為父母守孝乃是禮製,我自是準的。你且回去安心,若是家中有事,可徑往我這裡來。等到三九之數期滿,我再與你安排位置便可。”

他說的三九之數,其實就是二十七個月,所謂守孝三年,也並不是三年整,而是二十七個月,所以劉光世才有此一說。

嶽飛謝過劉光世,而後便起身告辭。出了轅門,嶽飛又將孝服穿上,便策馬回了嶽家莊,然後在嶽和墓邊搭了一座草棚,在此守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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