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亳州金軍守將乃是葛王褒和酈瓊,酈瓊聞得王德輕取宿州,又與張俊會師,意欲攻打亳州,想起王德之威,不戰而懼,向葛王褒說道:“夜叉又來矣!其鋒未易當,請避之。”葛王褒聽從酈瓊之計,率兵棄城而去。
當張俊大軍來到亳州城下時,隻見城門大開,滿城百姓於城門兩旁列香花迎之,大為滿意,於是領軍入城。
金軍已退,亳州百姓原本喜迎朝廷王師來到,以為可以重歸宋廷,安享太平,但卻不知這一次非但沒有迎來想象中的安寧,反而招來了一群豺狼。
張俊率大軍入城之後,並不安撫城中百姓,反而於州衙之中飲酒作樂,而麾下中護軍將士雖然未經大仗,麵對金軍時也往往以退避為主,但對付手無寸鐵的百姓卻是毫不手軟。
當大軍入城,百姓原本以為救自己出水火的王師轉眼便化作惡魔,中護軍將士三五成群,出入百姓人家,肆意掠奪百姓財物,奸淫妻女,一時間整個亳州城中陷入一片混亂之中,百姓慘狀比之金人在時更甚。
而當百姓來到州衙訴於張俊麵前時,張俊不以為意,反以亂棍將來告狀的百姓打出州衙,更是授意麾下將士,要將亳州刮地三尺,聚城中財帛為己用。
一連數日劫掠之後,張俊終於心滿意足,此時其大軍幾乎並無太多損失,但張俊不思進取,立即率軍班師。非但如此,張俊在回朝之後仍厚顏請功,要求將麾下王德、田師中升任承宣正使,並為部下四萬餘人請功封賞。
這般無恥之舉,便連秦檜黨羽張嵲都看不下去了,於是上奏道:“臣聞無功而賞之謂濫,濫則賞不足以有勸。若夫當罰而賞,則其弊又有不可勝言者矣。臣竊見今年夏敵人攻順昌之時,陛下屢降宸翰,使俊援劉錡,俊但奏起發,初無引道之意,朝廷於是遣雷仲王德援順昌,俊苛留不遣。逮敵人既退,然後徐徐渡江,全軍而出,僅能取已降之宿亳,又不能經理。複不俟命而擅退師,使嶽飛軍孤,敵人複振,此俊之罪也。國人莫不深咎俊,以為在所必罰,陛下寬假一切,不問於俊甚厚,在俊當皇恐以圖後效,上報國恩,下塞人言,今乃敢公肆欺謾,上功求賞,何其不愧於人,不畏於天。如此也按俊所申功狀,言臣領兵照應劉錡,敵人聞臣兵渡江,即便引去,其誕謾之跡,固又不攻自破,然俊既言敵人引去矣,而不知今所與戰者,果何人耶?臣竊聞向者敵人之來,分為數部,如兀術韓將軍龍虎大王三路都統此敵人之大隊也,今所與戰,既無主名,則是宿亳城中小小頭項耳,此何足言而上功至於四萬餘人,何其所用者眾,所當者寡也。以眾勝寡,尚不足言,況未嘗勝,以何求賞?蓋自古用兵以來,但聞賞功,不聞賞戰,國家平時養兵,遇敵而戰,固其所也,戰而有功,則當得賞,戰而無功,何賞之為?假使俊以宿亳借口為己功,而宿州之降因董秦,而亳州之下也以劉超。朝廷既已行賞矣,而俊豈當更複求賞耶?計所得之城與所賞之眾固不足以償費矣,況二城又不旋踵而失之,臣未見其可賞也。若曰俊雖有罪,而士卒實有功,賞不可以不行,臣以為士卒亦無功也,按俊所上有功之士逾四萬人,向使人人用命,兩人殺敵一級,猶足以得二萬級,不知俊軍所得幾級耶?今若錄其下城之功,則既以複失,錄其獲級之功,則初無係獲。以時冒賞,臣不識也。臣竊觀俊所以為其軍冒賞者,蓋欲假朝廷之惠以媚於下耳,何則初敵人之入也,俊軍士卒人有奮心,俊一切沮抑之使不得言戰,至有感憤自殺者。既而他軍皆有功獲賞,而俊軍獨無有,俊以是慚其下,故為之求賞,將使士卒知馮已之力,雖無功而亦可獲賞也。啟徼幸之路,解戰士之體,無甚於此故。臣不得不論其本末,以乾聰聽。”
但這封奏章上去,高宗皇帝置若罔聞,因為他命張俊措置亳州,張俊便在拿下亳州後立即班師,如此聽話之將,在其眼中豈不比嶽飛、韓世忠等將更勝?
但如今各處大軍或是被阻,或是退兵,整個中原戰場上麵對金軍的便隻剩下了嶽家軍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