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驚爆!任大偉要賣女兒(2 / 2)

於是,在拘留了兩天一夜之後,她被釋放了。哥哥馬俊強去把她帶了回來,對外隻說在親戚家住了一宿。

然而,這世上並沒有不透風的牆。

三零二的劉婆婆家有個小兒子在外地工作,跟母親約好了每兩個月給她寄十五元生活費。

為了省去老母親跑到鎮上郵局去取彙款的麻煩,他每次都多用兩張信紙,直接把錢夾在信紙裡,走平信。

就這樣堅持寄了好幾年,一般雙月份的上旬總能收到。

今年二月正好過年,劉婆婆沒有收到信,以為小兒子打算回家過年時直接給她。

小兒子和老婆、孩子一起回來的,住了兩天並沒有要給錢的意思。

劉婆婆終於忍不住就問起來,小兒子回說已經寄了,會不會是在半路上丟了。

小兒子當場又給了老母親十五塊,兒媳婦不樂意了擺個冷臉。

劉婆婆對這件事情一直耿耿於懷,想著要把這幕後的賊手揪出來。

她昨天去鎮上買東西,回來時在班車上聽說馬珍珍因為冒領彙款的事情被抓,心裡就犯了嘀咕,開始暗中留意這姑娘。

為什麼二幢的信那麼容易被偷呢?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姆媽的老本行,她家門口總是堆滿了竹籃竹筐,整棟樓的信箱也被這些竹製品遮住了,形成了一個觀察死角。

馬珍珍一開始偷信還是很小心的,但是因為從沒有被發現過,越來越明目張膽。

而且偷信這個事情估計是有癮,已經成為了她的日常習慣,完全控製不住。

這不才剛被釋放回家,她就重操舊業,從信箱裡勾出了兩封信。

當她把信藏在衣襟下跑到樹林子裡去拆的時候,被蹲守的劉婆婆當場抓住,直接喊“抓小偷”,於是就引來一大群鄰居圍觀。

馬珍珍狗急跳牆把老太太推了一跤,劉婆婆這會兒還在地上躺著罵呢。

馬珍珍她媽還在那狡辯,說是撿到的信。劉靈鳳蠟黃著一張臉低著頭站在人群邊上,覺得臉都快被丟光了。

而被偷拆的那封信也是絕了,因為抓住馬珍珍的時候,信紙被她捏成團扔在水槽裡,

為了曬乾信紙,現在就貼在公告欄的玻璃上呢,這個時代的人還沒有什麼隱私不隱私的觀念,人人經過都去看一眼。

收信人是任大偉,發信人是他住在鄰省的姨媽。

內容是說外甥寫信拜托她找的人有眉目了,一共有三個人選:

一是明昆合營皮鞋廠有個三十四歲的正式工(光棍,健康)要買個媳婦,願意出三百五十元。二是屠宰場的臨時工四十一歲(腳有殘疾),願意出四百元。三是……(後麵沾水糊了)

看完這封信,孟珍珍和顧小四同時對著公告欄捏響了手指關節。

彼此對視一眼,都看到了一樣的想法:“好大狗膽,看我弄不死丫的”。

這時,劉公安和他的同事接到報案趕過來了。他們一點也不手軟,直接銬了馬珍珍,進屋搜查,沒多久就搜出了那一抽屜“罪證”。

馬珍珍她媽見到白製服就一直喊冤,等看見那些信,終於啞火了,直接暈了過去。

這時,表姐於萍向孟珍珍所在的方向走了過來,一臉焦急的樣子。

孟珍珍正要上前詢問“怎麼了”,她卻徑直向顧小四走過去,“顧……小顧,我有事跟你說。”

——這兩個人什麼時候有悄悄話要說了?——我錯過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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