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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即明隻是情商不高,但在麵臨危險的時候,她還是很聽勸的。
具體表現上來說,就是隊友要是讓她“快跑”,她就絕對不會留下。
連個眼神都不會留下,有多遠跑多遠,等到跑到了安全區域之後,再選擇應該如何營救隊友。
這種習慣的養成,跟她的生長環境大為相關。
在實力尚且弱小的時候,她的身邊環繞的都是各領域的一些大拿,大拿都扛不住的危險,她自然是有多遠跑多了。
等她成長起來的時候,大拿已經變成她的朋友了,她們都對各自的斤兩非常清楚。
與其讓同伴留下來跟自己一起死,還不如在她傷得並不嚴重的時候讓她快點跑掉。
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想到辦法、或者搬到救兵再跑回來營救。
保存有生力量,徐徐圖之。
這麼多年來,也隻有連舒雲和亓官醉身上發生過“你救我,我救你,一個接一個送”的故事。
不過幸好,還是被救出來了。
金即明一邊撈著狗跑,一邊還有空思考:這兩人不會又出現這種情況了吧?怕我們嘲笑她倆,所以連舒雲才不肯說?
不對啊......金即明回過了味兒來,隻是個情毒而已她跑什麼?
於是又撈著狗跑回去,子車儀還稱得上是衣冠整潔,隻是他聽見動靜,抬頭看著金即明,目光都已經有點渙散了。
金即明查看了一下,發現子車儀是主動把自己腿上的關節都卸掉了,怪不得跟個爛泥一樣躺在地上,一副神誌不清的樣子。
至於彆的地方......也是很明顯的中了情毒的反應。
很正常,這是生理反應。
金即明麵不改色把狗往地上一放,指尖就凝結風刃,一下就割破了自己的手心。
割手的動作又快又果決,看起來帥得不行。
金即明內心也非常暗爽,腦內從第三視角勾勒出自己的動作,攥拳道:老娘剛剛可真帥啊!
平常跟那幫人一起出來,有什麼毒薑念微一眼就看出來了。
哪怕大家中了毒,她也立刻就能配製出解藥,根本不需要自己割手喂血解毒。
久而久之,自己百毒不侵的體質根本就沒什麼用了。
最大的用處就是被幾個饞嘴的家夥拉到深山老林裡邊,一個接一個地嘗著毒蘑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