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大部分人還是認識方媛的。也都想要知道怎麼回事,小同誌就有點尷尬,他不認識這位,新分配來的。
有人還緩和氣氛,說了一句:“有事說事,怎麼不打個招呼?”
方媛開口,可嚴肅了:“這地方不講人情,我也不想走人情,依法處理。”
丁敏看到方媛開口,確定方媛人沒事,就鬆口氣:“你放心,這地方本來也不講人情。”
看著小姑子的模樣,心態也輕鬆了,挺想要逗兩句的,咋還玩這套。
方媛繼續嚴肅,一本正經的:“那就行,我就放心了。”
然後大夥就知道了,報警的竟然是方媛這邊。不是那個被堵了門的水果店同服裝店。有點牙疼哈。
事情了解清楚了,那就是民事糾紛。需要雙方協商調節。
服裝店的老板說了,把垃圾弄走,水果理賠了,他不追究方媛了。
水果店老板也是這麼說的。願意退讓一步,很好說話的樣子。半點沒有了,倒垃圾時候的蠻橫不講理。
可惜方媛這邊不乾,多少人做工作都不成。真不是你想要和解就和解的。
丁敏過來勸,人家方媛說了,進你們的大門,我就說了不講人情。事情是雙方的,憑什麼我一個人理賠。
這會他們好說話了,他們往我地方倒垃圾的時候,可不是這個態度,他們怎麼理賠我?
丁敏作為工作人員:“可你這事做的,也太欠考慮了,可以同他們講道理。”
方媛比丁敏鐵麵無私多了:“我看著他們在我地方上損毀財物,不能維權?我一沒挑釁,二沒違法,句句都在講道理,可他們不聽。”
丁敏心說,我小姑子夜校學來這點詞,都在這用上了:“你可以報警。”
方媛:“我報了,你們不是來了嗎,然後你們給他們做主了。”
這話不是這樣說的,邊上的老同誌開口:“我們是在調解,爭取你們雙方都同意的一個方案。”
方媛:“那你們怎麼不去勸他們賠償我,勸他們有事講道理,處理不了可以報警。我肯定是支持你們工作的,可也有維護我自己利益的權力,這時候你們不能同我講人情。”
真沒有同你講人情,你確實遭到了騷擾,可也沒有損失什麼不是嗎,咱們得講道理。
邊上陪著丁敏的同誌,撓腦袋了,小聲的同丁敏說:“這樣下去,你這姑嫂情分都要掰,找家屬來做工作吧。”
丁敏也撓頭:“我儘力了,其實這事我該回避得。添麻煩了。”
同事:“知道你儘力了。本就是為難你了。”你看,該做的做了,人家丁敏就不摻和了,省的被彆人說包庇什麼的。
大夥都看到了,丁敏這個嫂子對著方媛那是真沒辦法了,說不通。
陸老娘來的時候抱著滿意,看到方媛就哭了:“怎麼還被欺負成這樣了,省城人也不能這樣欺負咱們,買地方咱們不賣,他們還做這樣惡心人的事情,欺負咱們家沒人。”
這話嚷嚷出來,性質都變了,丁敏:“可不能亂說。”